通用商場物業服務合同范本4篇
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后 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今天小編就給大家整理了通用商場物業服務合同,希望對大家的工作和學習有所幫助,歡迎閱讀!
通用商場物業服務合同篇一
甲方:
負責人: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座落位置:________
總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六)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七)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八)業主委托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其他費用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在維修資金中列支,并按規定分攤。
第四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物業費的收取及支付方式
1、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甲方應在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2、采取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完稅發票。
3、乙方賬號:
開戶行:
開戶名:
第六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于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并且甲方使用的,甲方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二)停車場屬于建設單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甲方有優先使用權,甲方使用的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并且甲方使用的,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上述費用按 (月/季度/年)向乙方繳納,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規完稅發票。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供電、供水、供暖相關約定
1、供電收費標準:根據西安市有關規定,電費為 元/度,由乙方統一向供電局購電,遇有電價調整按調整后電價執行。甲方用電將采取預購電的方式到乙方財務購電,方可供電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時購電造成甲方無電可用,同時甲方因沒電造成停業事故,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停電三日以上乙方將參照合同執行。
乙方負責用電線路及設施的日常管理,承擔違規用電所引發的一切損失和責任。不得擅自改變線路、用電負荷、電表及開關等配置。
2、 供水收費標準:根據甲方經營項目和西安市相關規定標準,由乙方按 元/立方米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水費。遇有水價調整和甲方經營項目變化,收費標準相應調整。因本物業實行先購水卡后供水的方式,甲方應預購水后方可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時供水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供暖方式及收費標準:供暖方式為非地采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費;供暖方式為地采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筑面積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費。
收費時間: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前交清全部供暖費。供暖期為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監督乙方的服務質量,并且提出服務改進意見等。
(二)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 個月公布一次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負責每月進行用水、用電部位巡檢、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負責預售電、水卡;負責用電的技術指導;在保證服務區域正常用電的前提下,負責向甲方供電;負責與供電局協調有關用電事宜;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 倍返還。
3、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4、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日期繳納物業費,逾期繳納的,每延遲一日,按照欠繳額的千分之 繳納滯納金。
5、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2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 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通用商場物業服務合同篇二
甲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郵編: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 郵編: ; 資質等級: ; 證書編號: 。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 (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 物業類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積 。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 ; 2、 ; 3、 。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1、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 。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
乙方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業主應于 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 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 ; 2、 。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 (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 ; 2、 。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托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 ; 2、 。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1、 ; 2、 ; 3、 。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1、 ; 2、 ; 3、 。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 ; 2、 ; 3、 。第十五條 對于本合同簽訂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 。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 乙方可采取規勸、 、 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并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于 (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位于 ;住宿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第二十四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 。
第二十六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
第二十七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
第二十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 。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 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 。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前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八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通用商場物業服務合同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 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 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范圍(規劃平面圖):
總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托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于 路 號 室(建筑面積 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并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采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第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至物業出售并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自物業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和物業買受人按照物業出售合同的約定承擔。物業出售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甲方承擔。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以及甲方未交付給業主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 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乙方按下述第 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干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 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于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牌室:
(三)網球場: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甲方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甲方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余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二)年度結算虧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第十六條 業主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戶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物業銷售前,應在其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 中向業主明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標準及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給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依照《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業的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五)審查和批準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第十八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 個月公布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第十九條 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 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二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
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并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
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 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經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按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投票權計算規定確定)2/3以上通過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 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并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依約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表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墻面、屋面、 、 、 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設備,是指: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 、 、 等設備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 、 、 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 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
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后 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 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通用商場物業服務合同篇四
委托方(甲方) :
受委托方(乙方):
合同編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1.1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商鋪編號:
1.2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1.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同意乙方為 號樓 層 號鋪位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2.1物業名稱:筠連匯鑫廣場
2.2物業類型:商業(住宅配套);
2.3座落位置: 號樓 層 號鋪位
2.4甲方商鋪建筑面積: 平方米
其中:甲方商鋪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甲方商鋪公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章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
第一條 委托管理事項
1.1 該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2 該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1.3 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4 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1.6 維持物業區域內停車場車輛行駛、停放秩序。
1.7 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1.8 消防設備設施維護管理 。
1.9 自動扶梯、電梯、供水、供電等設備設施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1.10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1.11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一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參照原宜賓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布的《宜賓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一條 物業服務及中央空調使用等費用的收取
1.1甲方支付本合同任何費用以人民幣支付,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按季度繳納,物業服務費為含稅費用。
甲方應在每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筑面積計算,建筑面積包括商鋪內建筑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甲方應交費面積為 平方米;水、電、燃氣等費用由使用人直接向收費單位繳納。物業服務費及垃圾清運費用金額如下:
1.3物業服務費用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 1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和按規定提取的其他費用等;
( 2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 3 )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 4 )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 5 )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 6 )辦公費用;
( 7 )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 8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 9 )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 10 )法定稅費;
( 11 )經甲方同意的其它費用。
第二條 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施的維修養護,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1按時按標準繳付合同與合同補充協議中所規定的各項費用。
1.2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1.3不得在物業內存放易燃易爆、腐蝕等危險品或違禁物品。
1.4裝修及改造
甲方可對所使用的物業進行裝修或改造,但須提前七個工作日向乙方申請,并提交書面裝修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案,在經乙方同意,辦理相關手續并交納相關費用后,方可進行。在施工過程中,甲方需遵守物業的有關管理規定,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裝修、改造等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甲方應對裝修、改造過程中可能給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損害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5 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使用物業內的各類圖紙,含裝修改造圖,電路圖,上下水改造圖,廣告審批圖,消防改造審批手續等,以上各類圖紙以甲方使用此物業7日內交給乙方。
1.6及時與乙方溝通本合同執行期間所發生的其他問題。
1.7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火災、爆炸、商街內各種管道及設施以及其它任何地方的漏水、漏電等事故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8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9裝修施工中其他管理事項按照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裝修手冊》管理規定的條款執行。
第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2.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第二章物業管理服務;
2.2有權要求甲方及甲方所屬員工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2.3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
2.4對甲方及其所屬員工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勸阻、制止、報警等措施;
2.5乙方的工作人員因維修、檢查、安裝等需要,進入甲方租賃物業時,應預先通知甲方。
如發生火災或迅速蔓延危害第三方的緊急情況時,乙方來不及預先通知甲方時,也可直接進入甲方物業處理緊急情況,但事后應向甲方說明理由。上述情況發生時,甲方應大力協助乙方采取應急措施。
2.6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托給第三方;
2.7由于不可抗力的情況而影響商街內任何設施的正常運轉時,乙方不承擔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8維護停車場的車輛行駛停放秩序,提示車主妥善保管自己的貴重物品,以及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及道路安全行駛規定。
2.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一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未滿,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由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合同期限已滿,但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本合同順延。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有權決定不再接受委托,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甲方。 第二條 由于不可抗力的情況而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賠償。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一條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采取法律手段解決。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四條 甲方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向甲方發出繳費通知單,乙方可以從欠費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1‰加收滯納金。超過30天不繳費的,乙方有權通過法律程序追繳。
第五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按提前的天數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每建筑平米 元);由于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六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或發生突發事件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賠償。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但乙方需退還甲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①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非因甲方過錯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②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或拆遷的。
第九章 商鋪移交及核驗
第一條 租用用戶在辦理租賃手續時,甲乙雙方應對現有房屋、裝修、門窗及各項自用和共用設備設施的狀態進行查驗并確認后,方可到開發商或開發商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條 租用用戶在解除租賃合同,并不再續簽時,應先到乙方客服中心辦理本合同解除手續,并辦理商鋪物品移交及核驗手續后方可到開發商或開發商指定地點辦理其他相關事宜。
第三條 租賃合同解除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進行移交和核驗工作,移交和核驗手續應包括下列內容:
3.1商鋪鑰匙。
3.2商鋪內共用及自用設備設施現狀與交房時的狀態進行核驗,如與交房時有改動,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到交房時的標準狀態。
3.3其他應予以移交和核驗的項目。
第十章 附則
第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依法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但甲方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署并蓋章后生效;乙方為自然人,以自然人或授權人簽字后生效。
第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委托方(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受委托方(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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