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生產合同優秀范本(2)
第二條 委托加工訂單
1、甲方根據市場銷售情況,于每月25日前以書面或傳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訂單,明確訂單的數量和供貨時間,乙方如有異議,應在接訂單后3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2、乙方按確認的訂單提供產品給甲方,乙方可視具體情況制定生產計劃,生產時間由乙方按排,但不能影響甲方提貨時間。如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經由雙方同意后,乙方方可調整甲方提貨時間。
3、乙方應依據提貨時間擬定的生產計劃與甲方作好溝通,甲方提前作好原、輔料和包裝品的采購并保證生產需求。
4、乙方應保質保量按時將加工好的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三條 加工產品質量及責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培訓,并派出生產技術人員和質量監督人員,指導監督生產,確保乙方能按照藥品注冊標準和其他法定要求正確實施委托品種的生產檢驗操作。
2、乙方按照國家藥品委托生產加工有關法規和甲、乙雙方確認的質量標準、產品工藝、制定的各種原、輔料、中藥材、包裝材料、中間品、半成品及成品的內控質量標準組織生產和檢驗,乙方確保每秕產品都已按照藥品注冊的要求完成生產和檢驗。
3、乙方質量保證部負責對委托生產的品種的原、輔料、包裝材料及委托生產品種的半成品、成品進行取樣、檢驗,同時負責對不合原輔料、包裝材料、中間體、半成品、產品及偏差進行處理,并負責留樣與保管。
4、產品的質量控制,(包括原、輔料、包裝材、中間體、半成品、產品的貯存條件、生產過程、物料損耗)由乙方進行,并經乙方檢驗合格后由乙方質保部簽字放行后再由甲方質量授權人審核簽字放行。
5、乙方負責對委托生產品種的批生產記錄、批檢驗記錄和發運記錄及樣品的歸檔保存,記錄保存至產品有效期后一年。甲方隨時有權對上述記錄和留樣樣品進行調閱和檢查。出現質量投訴、懷疑產品有質量缺陷或召回時,甲方有權隨時查閱所有與評價產品質量相關的記錄。
6、甲方給乙方物料損耗規定如下:內包材不得過10%,小包裝不得過3%,外箱和說明書不過0.1%,(如果是供應商提供的原、輔料、包裝材料有質量問題乙方有權退給甲方,由甲方處理),生產過程有主觀質量判決問題,由雙方協商,協商不下時由甲方質量監督人員作最終判定。
7、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現場進行檢查和質量審計,乙方有義務協助完成。
8、乙方不得從事對委托生產或檢驗的產品質量有不利影響和活動
9、乙方有義務接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檢查
10、中間產品、半成品、待包裝產品、成品適用于預定用途,乙方不得流入市場或作它用。
第四條 原、輔料及包裝材料供應
1、產品的商標圖案、標識設計圖案和外包裝設計圖案由甲方提供給乙方,這些圖案及其組合的知識產權屬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產品以外的任何場所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
2、甲方全面負責采購加工產品所需的原、輔材料和包裝材料,乙方負責檢驗,并確保所采購的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符合相關的質量標準要求。
3、乙方應保管好甲方原、輔料、包裝材料,包裝紙箱、標簽等適用于預定用途,不能流入市場或作它用。不合格產品,包裝材料等由乙方銷毀。
第五條 產品交付與驗收
1、產品實行甲方自行提貨,交付地點為乙方工廠倉庫,物流運輸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裝車。
2、產品交貨按甲方訂單履行,若有變動,雙方應提前約定。
3、產品在出廠之前,由甲方駐廠代表開具質量驗收單,并在乙方出庫單上簽字。
4、產品驗收依據為經雙方共同確認的質量文件及國家相應標準。
5、如甲方認為原、輔材料、包裝材料及成品出現不良現象(如原、輔材料、包裝材料不符合標準,成品有破損現象等)時,可向乙方提出異議,并有權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
6、交貨時間:訂貨計劃在乙方確認(計劃確認時間為乙方收到傳真后1天內)后第 2天開始供貨。
第六條 加工價格及費用結算
1、加工費用分品種由甲乙雙方財務另行計算。
2、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費,應開具增值稅發票。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委托加工藥品各品種的質量標準、生產工藝、藥品委托批件、生產許可證復印件(蓋紅章)、GMP證書復復印件(蓋紅章)、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紅章)等資料。
2、甲方收到乙方按照約定交付的每批產品,即應當于 10 日內支付乙方該批加工費的 20%,該批剩余 80%加工費待乙方全部交付產品后一次性付清。
3、甲方有權指派人員監督檢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裝品的貯存及產品生產過程,如乙方存在挪用或濫用甲方原輔料、包裝材料和產品時,不能保證甲方要求或無法生產出合格產品,甲方有權拒付加工費,主張損失賠償,并要求乙方出資重新購置至生產出合格產品。
4、產品的生產技術標準及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由甲方提供,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術標準進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協助乙方加工過程中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的在線檢測和質量控制。乙方按照上述要求首次加工并達到委托加工產品的質量指標要求后,乙方應對合同期內生產的所有產品質量負責。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向甲方提供生產許可證復印件(蓋紅章)、GMP證書復復印件(蓋紅章)、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紅章)等資料。
2、甲方購置的原輔料、包裝材料以及本協議下產品(成品或半成品)均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處理。無論協議履行期內或協議終止后,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標、商號或泄露甲方提供的產品生產技術;協議終止后,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繼續使用甲方提供的產品生產技術。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銷售甲方委托加工生產的產品,并不得為任何第三人生產同樣的產品。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提供產品必須符合中國藥典2011年版相關規定、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規程,否則甲方有權拒付加工費、并要求賠償原輔料、包裝材料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有挪用、濫用和轉賣甲方產品、延期交貨、交貨不足產品數量或其他違約行為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違約事項所涉及的批產品數量的市售價值確定 。
3、無論協議履行期內或協議終止后,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標、商號或泄露甲方提供的產品生產技術或協議終止后,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繼續使用甲方提供的產品生產技術均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4、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按期付加工費,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每天按1%滯納金罰款。
第十條 雙方共同職責
1、甲乙雙方必須確保委托生產的所有活動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本協議期限暫定為兩年。
3、協議簽訂后雙方如有爭議應本著有利于本協議履行的原則協商解決。
4、甲方訂單下達及產品提貨委托專人負責并向乙方出具書面的委托書。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交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壹份。
6、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代表(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甲方負責人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乙方負責人簽字:
委托加工生產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合同編號:
二. 加工方式:
甲方同意放單與乙方加工,并負責提供所有布料及輔料(不包括線) 乙方領到所有輔料后 月 日上線生產,必須先做兩件大貨產前樣送交甲方,經甲方批復封樣后方可進行大貨生產(質量以乙方送交產樣為準)。每天交貨( )件成品給甲方(運費自理)
三. 雙方義務:
1. 甲方的所有原.輔材料在不影響乙方生產的情況下可分批次順序供給,若因原.輔料的延誤而影響乙方生產,乙方可順延交貨日期,若生產款式有變更必須及時通知對方。 2. 在加工期間乙方必須為甲方的技術.款式保密,若有出賣或泄漏,經查實后,將扣除乙方的全部加工費,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追究一方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3. 乙方在生產起見必須無條件配合甲方管理人員和外協跟單人員的工作。
4. 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所超用的一切原.輔材料,甲方均以采購價額在乙方的加工費中予以扣除。
5. 本合同所有款號的最后交貨期限為 年 月 日,逾期所交產品甲方有權拒收,每件按銷售價120%由乙方負責賠償。 四. 質量檢驗標準
1. 乙方所有的產品的返工率不得超過每個款式總量的5%,超過5%的,每件扣除乙方人幣叄元整,重復返工超過三次的則按廢品計算,廢品按甲方本款產品銷售價的120%扣罰乙方.
2. 乙方在所有大貨交完和返工完成后,必須帶上甲方開具的成品入庫單.領料單到財務部結算加工費,并退回所剩原.輔材料,在本單貨物沒有質量和理賠的情況下,甲方于( ) 天后一次性付給乙方加工費。 五. 糾紛處理:雙方若有未盡事宜,可以另外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若因此發生的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本合同簽定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畢,在沒有續簽的情況下及自行失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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