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合同框架協議范本(2)
采購合同框架協議范本
采購合同框架協議書范文2
買受人(甲方):
工商注冊號:
出賣人(乙方):
工商注冊號: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范圍
第二條 交易原則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期限內,當第三方銷售或采購條件相同時,優先向對方銷售或采購。
第三條 產品的數量
1.本協議是 年度框架協議,甲乙雙方須在每年 月 日前協商確定下一年度采購計劃/銷售計劃。為確保協議履行的嚴肅性,甲乙雙方應根據協議確認年度數量均衡執行,首月銷售/采購數量為 ,以后在每月 日前雙方書面確定下月度的分月供貨數量。
2.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如有需要經甲乙雙方同意,可對產品的數量進行調整,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四條 本協議按 確定產品價格
1.政府定價(含地方政府定價)。
2.政府指導價。
3.雙方協商一致的價格。因市場因素,甲乙雙方可就產品價格進行協商,確定新的產品價格,如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的,則仍以本協議確定的價格或計價公式執行。
第五條 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1. 質量標準按 執行。
(1)執行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 );企業標準( )。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 。
(2)按雙方商定的技術條件、技術協議或技術要求執行。
(3)按封存樣品質量標準。
(4)按每筆采購單中質量標準執行。
2.乙方對質量負責期限:在 _個月的保質期內,乙方對產品質量負責。
3.乙方向甲方保證產品質量,產品均附質檢報告單和質量保證書。如果乙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出賣產品存在質量缺陷,所承擔的質量保證期限不受前款質量負責期限的約束,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六條 支付方式按 執行
1.按本協議所生成的每筆采購單實際發生的數量、金額,進行結算。
2.乙方貨到驗收合格且甲方辦理入庫手續后結算(適用寄售協議物資)
第七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 執行。
1.標準包裝。產品所需包裝由乙方合理包裝,適合水運或/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
2.危險品包裝。
3.設備包裝。
4.包裝物由 方提供,不計費、 回收。
5.無包裝物。
第八條 隨機的必備品、配件、技術資料、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 。
第九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按 執行。
1.以雙方共同確定的法定計量為準,合理損耗為 %。乙方向甲方實際所交付的產品數量在本合同約定的誤差范圍內,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也不互補差價。
2.無損耗。
第十條 標的物的風險及所有權的轉移
1.標的物的風險及所有權自交付之時轉移至甲方,即在約定時間、約定地點交付之前標的物的風險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后標的物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2.遲延交付的,由造成遲延交付的一方承擔遲延期間標的物的風險責任。
第十一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檢驗標準:按本合同第五條質量標準進行檢驗。
2.驗收方式:按 執行。
⑴乙方送貨及代辦托運的,甲方在交付后 個工作日內(驗收期),對產品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如甲方對產品質量和/或數量有異議,應按規定提取產品樣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⑵甲方自行提貨的,在乙方交付產品時,雙方按規定提取產品樣品,共同封存樣品,以備檢驗。甲方如有異議,應在交付后的 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
3.如雙方對產品的質量有爭議的,由共同確認的檢驗機構對封存的樣品進行檢驗,并以該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作為確認產品質量的依據。如檢驗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檢驗費由乙方承擔;符合質量標準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按 執行。
1.乙方負責免費安裝與調試。
2.乙方負責免費安裝與調試,并負責對甲方免費進行 小時的技術培訓。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按 執行。
1.無擔保。
2.雙方另行簽訂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雙方權利包括:
⑴在保證向對方當事人銷售/采購本協議規定的產品的前提下,可向第三方銷售/采購相應產品。
⑵按本協議的規定接收產品或收取貨款。
2.雙方義務包括:
⑴指定專門的機構或人員負責本協議項下有關產品銷售/采購的具體聯絡、計劃安排、供求平衡、執行、協調等工作。
⑵按本協議規定交付產品或支付貨款。
第十五條 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 。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的有效期可以延長。
⑴自甲乙雙方有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⑵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本協議任何一方在不違反第十四條規定的前提下,可以在不少于合同正常終止日前的 個月內,向對方當事人發出終止本協議及終止何時生效的書面通知。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3.如甲方無法方便地從第三方獲得乙方銷售的某種產品,且根據本協議乙方應在有效期內向甲方提供,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終止本協議。
4.在甲乙雙方就本協議終止達成一致以前,本協議任何一方發出的終止本協議的通知,將不會影響本協議中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變更或解除應采取書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單方解除合同:
⑴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⑵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將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⑶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4)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3.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時,應履行通知對方義務。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或暴亂,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視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但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通知可能的情況下立即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 日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審查、確認。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終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終止或消除后 日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文件確認不可抗力事件的終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響持續超過 月,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與對方取得聯系,以便解決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問題。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1.如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本協議另一方當事人可向其發出書面通知,并要求違約方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內做出補救,如違約方未在該指定的合理期限內對違約行為做出補救,則守約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協議。守約方仍有向違約方求償和其他法律允許的權利主張的權利。
2.乙方未按期交付標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延遲交付標的貨款金額 %的違約金,如乙方逾期交貨超過 日的,除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因逾期交貨而造成的損失。
3.乙方交付的標的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數量,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合理期限內補足標的數量,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其不完全履約而造成的損失。
4.乙方交付的標的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甲方有權拒收和/或要求更換和/或終止合同,乙方仍須對甲方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在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期限內,如標的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合理期限內負責修理、更換或者退貨,因標的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仍由乙方承擔。
5.甲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額 %的違約金,此項違約金總額以逾期付款金額的 %為限。
6.發生其他違約情形,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屬雙方過錯,應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按 執行。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提交中石化糾紛調解委員會調處。
第二十條 其他
1. 本合同自 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的附件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不一致,以本合同為準。
4.保密: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屬于雙方經營活動內容,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當事人書面允許不得對外泄露。
5.安全規定:乙方進入甲方廠區需遵守安全管理規定,因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而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6.本協議一式 份, 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采購合同框架協議書范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開戶銀行:
戶名:
賬號:
第一條 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款及交貨時間:見附件:《采購訂單》
第二條 質量標準:國家標準或企業標準或《技術質量保證協議》,并符合國家環境要求。
特別約定:甲方的質檢人員抽檢初驗合格辦理標的物入庫手續后,如果標的物在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包括但不限于隱蔽瑕疵、質量缺陷),乙方仍應承擔法律規定的相應責任。
第三條 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質保期為 個月(自產品交付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甲乙雙方約定的《包裝標準》或附件。
第五條 交貨方式、地點:乙方負責運至甲方指定廠區。
第六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運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條標準執行。如發現質量問題(隱蔽瑕疵除外),甲方應在15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檢測過程中發生的破壞性檢測,樣件由乙方提供或從乙方貨物中扣除;外委檢測中所發生的費用,直接在乙方的貨款中扣除或乙方打款至甲方指定帳戶。
第八條 結算時間、方式:自20101月1日開始,執行 天的賬期(以發票日期為準);結算掛帳貨款以銀行電匯、匯票或以6個月銀行承兌匯票方式結算。乙方同意保留2009年供貨總金額的10%(作為質量保證金和固定押款),如雙方終止合作,應以書面形成通知對方,自雙方確認終止合作之日起,保證金(不計利息)在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的情況下,乙方憑質量保證金和固定押款的收據(原件)予以結清;
第九條 甲方每次采購下達的訂單,乙方必須在四個小時內簽字、蓋章后確認回傳,否則因訂單回傳不及時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定單要求的數量、日期送貨,如不能按照要求及時送達,則需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應支付當批貨款的1%/每日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乙方每次送貨的數量必須是在訂單之內,不得超出,欠缺者提前通知甲方確認。
第十二條 甲方檢驗部門依據公司的檢驗標準和抽檢方案進行抽樣檢驗,檢驗后不合格品按質量特性不符合的嚴重程度來分類,將不合格品分為三類(與進貨檢驗標準一致):
A 類不合格:單位產品的極其重要質量特性不符合規定。
B 類不合格:單位產品的重要質量特性不符合規定。
C 類不合格:單位產品的一般質量特性不符合規定。
對于A類、B類不合格品采取退貨的處理方式,乙方承擔運輸費用并免費為甲方更換同型號合格產品;對于C類不合格品因甲方生產急需使用的,甲方有權采取退貨或降價接收的處理方式;質量索賠及處理按《質量保證協議》內容條款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方解除合同必須負責把乙方庫存(甲方已經下達訂單尚未交付的部分)消化完畢,乙方產品不合格或有重大違約行為除外;
2、乙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協商;
3、合同到期或對方有重大違約行為。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抽檢驗收及產品生產過程中發現產品質量不合格時,執行本合同第十二條款項;
2、雙方約定交貨日期,乙方不能按時交貨的,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并采取合理的步驟(由乙方承擔費用)以加速交貨:如果遲到小于2天,提供快運,由乙方負擔費用;如果超過2天但小于1周,提供空運,由乙方負擔費用;如果超過1周遲到,由乙方負擔費用空運,且超過1周的每天將支付該批貨物價值1%的違約金。
3、乙方在供貨年度出現1次未按期交貨或因產品質量不合格而造成甲方停產或延期發貨的,乙方付款帳期延長15天;凡在供貨年度出現2次未按期交貨或因產品質量不合格而造成甲方停產或延期發貨的,付款帳期延長30天;凡在供貨年度出現3次未按期交貨或因產品質量不合格而造成甲方停產或延期發貨的,付款帳期延長45天,以此類推„ 帳期延長的,自延長之日起3個月后恢復原帳期。
4、甲方按雙方約定及時結算貨款(節假日順延除外),否則,每延遲一天乙方有權向甲方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索賠滯納金。乙方開具發票時必須附帶和發票對應的送貨單或送貨明細,因不附送貨明細或數量不符不能辦理入庫手續的甲方將把發票予以退回乙方重開;如因乙方本批次質量問題造成甲方結算本批次貨款不及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因不可抗力(持當地政府證明)造成合同履行延遲或無法履行的,雙方互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一致同意由甲方住所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每批貨物都附有產品送貨單、合格證及檢測報告或材質保證書;
2、雙方簽字蓋章的技術質量保證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所有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3、如甲方在收貨中發現產品數量與乙方送貨單所標注的數量有差異,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反饋;
4、產品價格經雙方確認的最終的書面形式通知為準;
5、質量不合格但發票已經送到甲方采購人員的,甲方采購人員把發票寄回,乙方予以重開;
6、乙方開具的發票必須準確清晰,因所開發票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權延期付款;
7、發票開具時間必須遲于發貨時間,如甲方發現乙方未發貨而提前開具發票的甲方將有權將發票退回,乙方重新開具發票;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履行期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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