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補充合同(2)
建筑工程補充合同
六:付款方式:
6.1. 三層封頂付合同價的 15 %,四層封頂付合同價的 25 %主體封頂驗收合格付合同價 15 %,竣工驗收合格并提供齊全的竣工備案資料后付合同價的 25 %,交付使用6個月付合同價的10 %(期間進行工程竣工結算),竣工驗收一年內付合同價的5%(除留5%保修金外,保修金三年內無息返還);若乙方發生嚴重的質量或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直到徹底消除事故隱患,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直到工期徹底趕上來,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其余不予順延;
6.2、工程價款支付:
6.2.1 若乙方發生嚴重質量事故或嚴重安全事故(按國家有關安全質量事故規定進行界定),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進度款。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甲方將暫停支付當期工程進度款。下一期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應在乙方將工程進度調整到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進度計劃范圍內后,甲方才恢復支付工程進度款。 七:材料采購:
7.1、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品牌采購并且在采購前15天將樣品及價格送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認可后方可采購。
7.2、甲方對于暫定價格材料及主要材料價格表中的材料認為有必要自行采購時,乙方應予以支持。 八:工程變更及簽證:
8.1、工程變更及簽證必須注明:事由、工作范圍及部位、具體作法、尺寸、工程數量和費用組成。簽證文字的表述應做到鮮明、準確,必要時應附圖,且在簽證單結尾處注明“此項后無內容”。
8.2、本工程的所有變更及簽證,均應經甲方指定代表及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監理、施工單位均應保留原件。
8.3 甲方有權對設計圖紙進行變更。
8.4、乙方發現設計錯誤或不合理之處,應及時通知甲方工程部、監理部和設計單位,由設計單位(或甲方)提供設計變更文件,經監理工程師、甲方代表簽字批準后實施。
8.5、需辦理簽證的隱蔽工程,乙方應在隱蔽前三天填寫簽證單,并由監理工程師及甲方代表確認。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量無法核實,則不予辦理簽證。
8.6、乙方應在設計變更實施前48小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價,由甲方及監理審核,按審核后的造價決算,否則不予辦理簽證、不予認可。
8.7、臨時用工簽證應明確:工作內容及工作量、工作時間、工作人數及用工價格。
8.8、辦理簽證時,乙方應提供經甲方確認的有關方案或數據原件,簽證單原件一式四份。
九:質量保修責任:
9.1、因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要求甲方給予賠償等,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9.2、保修期內的維修:一般性維修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24小時內到達;緊急事故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8小時內到達現場搶修;業主收房后出現滲漏水、有水區域返水,乙方應在16小時內修復。
9.3 乙方未及時維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請人代為維修并確定價格,所有修復費用及賠償費用在支付乙方質保金時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應負的責任。
9.4 乙方每次維修完畢,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干凈、并取得業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驗收簽字。
十:銷售配合
甲方將根據銷售需要,安排施工現場不定期對社會開放。乙方在開放日前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并作好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十一:合同解除
11.2.1如有以下情況之一發生,甲方有權書面通知解除合同,通知自送達乙方后生效,并于合同解除后7日內退場;
11.2.1.1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11.2.1.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擅自停工、窩工或因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合同約定的工期根本無法達到的;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監理及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
11.2.1.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已完工程質量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經監理及甲方要求整改卻無正當理由拒絕整改的,或整改后質量仍無法達到合格要求的;
11.2.1.4將乙方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
11.2.1.5乙方提供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監理及甲方要求乙方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退場,而乙方拒絕執行;
11.2.1.6乙方因其他法律糾紛或行政違法,有關司法部門要求甲方停止向其支付工程款或協助執行工程款的,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11.2.1.7乙方擅自更換本工程項目經理,經甲方提出異議后一個月內不糾正的。
11.3因乙方的過失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乙方并應賠償甲方因此而產生的經濟損失。
11.4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量按如下方式結算:工程量按已完成的合格工程的數量計算,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的,不予計算支付該部分的工程款。
11.5合同解除后,乙方應于接到甲方通知后15日內退出工程現場;
11.6合同解除并不解除乙方對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質量責任和保修責任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責任。
11.7總包管理及施工配合
11.7.1乙方須為甲方直接分包單位提供施工配合及總包管理服務,如不按約定內容提供配合及管理,或配合管理不及時,甲方有權另行處理,并從乙方進度款中扣除所發生費用,由此影響該項直接分包工程施工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若甲方直接分包單位不配合乙方,甲方另行處理。
11.7.2乙方應依據總體計劃按月提供對各分包工程的時間節點要求,并嚴格執行甲方審定或安排的施工進度計劃,減少或避免各工種、工序之間的干擾和矛盾,協調解決施工中的問題。
11.7.3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及時為各分包單位提供材料吊裝、堆放場地等條件。
11.7.4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及時為各分包單位提供工地現有的垂直運輸、腳手架等供各分包單位使用,如需拆除應報甲方批準。如甲方直接分包單位要求專用腳手架等,乙方應積極配合。
11.7.5應為各分包單位提供現場施工用水、用電接點,提供臨時加工場地等;施工現場用電應提供至各樓層電閘箱部位,以后部分由分包單位自行解決,分包單位用水、用電須經乙方同意,并承擔相應費用。
11.7.6按施工圖紙、圖紙會審紀要、工程變更及有關規范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預留預埋,因乙方原因造成分包工程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返修并承擔相應責任。
11.7.7乙方應負責對所有分包單位的竣工驗收資料進行指導、收集工作。分包單位竣工資料按相關規定整理成冊,提交乙方,所有需交質監站的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由乙方統一進行整理歸檔。
11.7.8如乙方對甲方直接分包單位配合管理不好(如拒絕讓分包單位使用運輸設備、腳手架、水電接駁點等),甲方或監理工程師接分包單位的投訴經查證情況屬實,甲方將根據情況嚴重性對乙方進行300至3000元的罰款。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根據承包意向書條款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
十三: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十四: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補充合同范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將建甌市“金雞大廈”項目續建工程承包給乙方,為了明確雙方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簽訂以下協議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xx市xx大廈住宅續建工程
2、工程地點:xx市區
3、工程承包范圍:從第四層開始及以上部分住宅施工
4、工程造價:約2200萬元人民幣(具體工程量按實際結算為準)
5、工程內容:土建、水電、裝修等工程施工
6、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甲方指派 為工程現場負責人
乙方指派 為工程現場負責人
二、 工程質量等級:
按國家GB5030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和現行頒發的驗收規范,達到合格標準。
三、 工程施工工期:
1、 本工程施工工期為300日歷天,以施工許可證下達后澆搗第一層樓板混凝土之日算起;
2、 工程開工日期:2011年8月份(如有延期開工須經雙方協商順延)
3、 發包方應做好本工程項目周邊地區與政府、居民的協調工作,因甲方原因及戰爭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因素造成停工,除工期順延外,甲方應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及乙方的相關損失費用。
四、 竣工驗收:
xx大廈第x層開始以上住宅工程竣工并具備驗收條件的,乙方提交xx大廈第四層以上的竣工驗收報告,甲方在收到竣工報告15日內應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如到期未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個工作日內不予批準又不提出整改意見的,則視為竣工驗收通過。
五、 決算依據:
1、 工程量根據甲方提供的雙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會審紀要和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增加的工程量和價格確認函為決算依據,按現行定額計價結算,按實計算工程量。
2、 本工程結算計價套用定額:本工程所有施工項目均按xx省最新定額套用和最新相關文件調整,人工、機械費用按國家最新政策及地方現行政策文件調整。
3、 材料價格按xx地區當月信息價計算,信息價沒有的按雙方確認的市場價計算。當材料市場價超出施工期間材料信息價時,應按市場價調整。
4、 工程類別均按照三類進行取費,有施工地下室的工程按二類進行計算。(詳見附件,本工程預算取費計算標準)
5、 勞保費用按承包施工公司類別計取。(詳見附件:勞保核定卡計取)
6、 工程結算總價款不下浮。
7、 因工程的地理環境特殊,故費用增加,雙方約定人工費在最新政策性調整后再增加50%作為工程結算。
8、 由于本工程地理位置處于市中心繁華商業區和居民區。應加強外墻鋼管架安全防護,在施工前,乙方做好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建設單位及監理公司審核,建設單位應依據乙方所報的施工方案簽證外墻鋼管架價格認證作為結算依據。
9、 有關政策性調整的時間以本工程竣工驗收時有關部門發布的最新政策性調整為準。
10、 鋼材、水泥、地材按實時價格確認。鋼材、水泥、地材市場價超出施工期間材料信息價時,應按市場價調整并按實際到場價格加價10%計算。
六、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乙方進場開工20天內甲方必須支付乙方備料款5% ~10%。進度款按每月25日上報工程量,甲方收到乙方上報的工程量進度單后10天內應支付給乙方85%工程進度款。若甲方未按期限付款或付款不足,乙方有權停工待款,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逾期支付達30個日歷天,乙方有權按建筑成本價對本工程項目的續建及房產進行單方處理。
2、 本工程施工完經甲方及有關部門驗收后一個月內,甲方應付給乙方已完成工程量97%工程款。
3、 甲方收到乙方竣工結算書(乙方僅提供金雞大廈第四層以上的內業資料)之日起45天內完成工程決算審核,如甲方在60個日歷天內仍未審核完畢,甲方應按乙方上報的工程結算價款為準付給乙方。工程結算余下3%保修金,待期滿一年后十天內付清。
七、 工程履約保證金:本工程的合同履約保證金(人民帀)壹佰萬元整,于合同簽定后七日內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帳戶,甲方以本項目工程的整個續建權對保證金進行擔保,保證金在合同生效后三十個日歷天內全額退還到乙方指定的帳戶,若逾期退還必須向乙方支付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退還超過六十個日歷天,乙方有權單方對本工程續建權進行處理。
八、 其他事項:
1、 由于本工程在本合同簽訂前已施工部分樓層,已施工的內容不包含在本合同承包范圍內,本合同的承包范圍均不負責其相應的質量與資料。實施本合同前,建設單位應保證已施工內容的合格,不得因已施工內容影響本工程合同的實施。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和安全責任,乙方不予承擔。
2、 本工程中發生的占道施工、周邊居民及有關單位的協調和與之有關的事項均由發包方出面處理,所發生的一切經濟費用均由發包方承擔。
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一切場所(包括水.電.道路三通,材料制作及堆放場所,項目部辦公及施工和管理人員的住宿及后勤場所等)并承擔其費用。
4、 本項目簽訂合同后乙方安排進場準備工作,甲方負責辦好施工許可證并承擔其費用。
5、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有補充協議,如本協議與合同范本條款有抵觸的,按本協議條款執行。
6、 本協議在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本著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雙方約定有xx市xx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 本協議書與該工程項目的其它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8、 施工任務書下達時作三方協議(銀行、開發商、施工隊)。
九、 由于該項目地理位置特殊,造成工程材料產生二次三次裝運費用,其費用在施工過程中由甲方現場代表簽證為準,并入進度款和最后決算中給予補償。
十、 甲方應派專人協調公安、交通、城管、環保、建設局、周邊居民等一切協調工作,保證工程順利施工,其相關費用由甲方全部負責。
十一、 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兩份,本工程的款項全部結清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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