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園轉包合同范本(2)
三、乙方應向甲方第一次交付轉包費柒萬伍仟元(75000元)。
1、轉讓費陸萬元(60000元)。
2、押金壹萬伍仟元(15000元)。另2012年賣梨子時再交伍仟元(5000元),剩余的玖萬柒仟元在2014年乙方賣梨子時甲方收款至止2014年9月30日交清為止,如不付清,所交款項及押金一概不退,并收回果園。乙方必須在當年12月31日前交清第二年所交的利費。
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執行,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對該果園的投入及一切損失并賠付押金的2倍,如乙方違約甲方應沒收押金15000元(壹萬伍仟元)賠償及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費,甲方有權收回果園。
六、轉包期內乙方必須按二團林業部門及連隊對果樹管理要求進行正常管理,在團與連隊檢查時,必須達到要求,否則因管理及種種原因造成不合格受到處罰,罰款均由乙方全額承擔。
七、乙方在經營期,必須具備費用自籌,風險自擔稅賦自理,自負盈虧自己保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八、乙方在經營期內,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團規連約,安全生產所有非甲方責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
九、在經營期中乙方要遵守承擔連隊安排的義務工,要加強責任感,如因放水淹他人地,造成的后果及損失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十、在經營期內,無論發生任何變化(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外)乙方沒有任何理由拒繳所有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果園,并不退押金。
十一、經營期內,團連如有事宜及變化與乙方無關,有關事宜應甲方配合協調解決。
十二、此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協議嚴格遵守,此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公證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果園轉包合同范文3
發包方:
承包方:
根據經營發展需要,經甲乙雙方同意,現甲方愿意將個人權屬的部分果園轉讓給乙方經營種植養殖業開發使用,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現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事由:
在不影響土地權屬單位(粵海居委會)利益的前提下,現甲方愿意將個人權屬的部分果園以實地確認為界,轉讓給乙方作為開發種植養殖業基地經營使用。
二、轉讓果園位置及四至:
東與許強原果樹為界,南至田坎為界,西至甲方龍眼樹為界,北至鉤勒刺為界,總共面積為240畝。
三、承包經營時限:
從2010年10月10日起至2024年11月10日止,總共14年零30天。
四、轉讓金:
轉讓總金額為205000元。
五、承包金支付方式:
本合同成立后一周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本合同期末2年零30天承包金,共計41000元,2013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0日支付壹年租金20000元,剩余144000元乙方從2014年起至2022年,在每年12月30日前支付給甲方18000元。土地租金由甲方與粵海社區居委會結算,與乙方無關。
六、乙方承包后的享受條件及義務:
乙方承包后在經營管理過程中,與甲方同等享受原農業承包合同內容條件及履行義務條件。
七、債權債務說明:
2012年10月10日前,甲方果園的一切債務與乙方無關,2012年10月10日后,乙方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
八、乙方承包后,可以在本范圍內根據使用需求進行砍樹開發使用土地。
九、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如遇到土地爭議,甲方有義務出面協調保證乙方利益不受侵害、維護正常生產。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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