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勘察合同范本(2)
地質勘察合同范本
地質勘察合同范文三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 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建設地點:
1.3 工程規模、特征:
1.4 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文號、日期:
1.5 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6 承接方式
1.7 預計勘察工作量:
第二條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 提供本工程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工程總平面布置圖。
2.3 提供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2.4 甲方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乙方自行收集的,甲方需向乙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勘察成果資料:12份,電子文檔2份。乙方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質量負責。
第四條 工作周期、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 工作周期
4.1.1 簽定合同生效后5日內提交所有勘察成果資料,由于甲方或乙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甲方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勘察費合同價(暫定)人民幣 萬元,其中:
1)本次項目中標價暫定按設計費的30%計取,即 萬元,最終結算價以審計部門審定價并根據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管理規定》(計價格[2002]10號)中規定的取費標準下浮20%計算。
2)以上費用均已包括投標人支付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工程交易服務費;完成本招標項目勘察全過程的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勘察文件的全部費用;為完成本招標文件規定的義務,投標人必須繳納的稅費、保險費及其它費用,和一切明示和暗示的風險、義務、責任等。
4.2.2提交的勘察成果資料經甲方認定,結算書送造價部門審定后,甲方付至審定結算價的90%,剩余款項在工程結算審計后一次付清。
第五條 甲方、乙方責任
5.1 甲方責任
5.1.1 甲方委托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并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文件資料。
5.1.2 在勘察工作范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乙方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 甲方應及時為乙方提供并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并承擔其費用。
5.1.4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并承擔費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乙方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關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乙方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后,甲方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窩工,乙方僅能得到工期順延的賠償;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 元計算加班費。
5.1.8 甲方按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后,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知識產權專屬甲方,乙方不再享有相關權利
5.1.9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甲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5.2 乙方責任
5.2.1 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托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并對其負責,具體要求如下:
5.2.1 由于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乙方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單位時,乙方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乙方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
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派人與甲方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巖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范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并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 在現場工作的乙方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 乙方工作人員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相關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5.2.7 乙方需進行后續施工現場配合服務,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中。
5.2.8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乙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乙方承擔。
6.2 合同履行期間,由于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時,乙方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暫定勘察費的50%,計 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乙方支付暫定乙方100%的勘察費。
6.3 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4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方、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向有管轄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按規定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甲方、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發包人、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__份、乙方__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蓋章): 鑒證意見(蓋章):
備 案 號: 經 辦 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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