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
隧道工程施工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山東省消防管理辦法》之規定,結合本工程消防設施安裝的實際,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建筑消防、報警設施概況:
(一) 建筑名稱:威海半月灣隧道消防、報警設施安裝工程
(二) 安裝范圍:見附表1
(三) 開工日期:2008年9月15日
竣工日期:2008年10月1日
第二條:合同價款、預付款和結算
(一)合同價款:本工程以總價承包方式承包,總價為人民幣:貳拾伍萬貳仟元整,(¥:252000元)。一次包死,不再以任何理由調整。總價中包括:有關政府機關征收的應由乙方承擔的各種稅費(如個人所得稅、暫住人口費、治安費等)由乙方繳納,施工中一些小型輔助材料費用。如乙方拒繳,由甲方從乙方勞務總價中扣交,除報警裝置調試費用由甲方承擔,其它一切檢測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二)預付工程款:預付工程款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元)。
(三)結算:待業主驗收合格后,甲方與乙方進行結算,結算完畢后,支付剩余工程款。
第三條:材料、設備供應:
(一)設備供應:圖紙范圍內所有設備、材料(業主已采購的和甲方采購的電氣配管配線除外),其它零星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購,材料必須滿足消防要求,材料費用已包含在總價中。
第四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協調乙方與工地其它施工隊伍的協作關系。
(二)乙方:應及時采購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施工確保安裝質量,服從雙方的進度安排,按時提供有關竣工資料并參加竣工驗收。
第七條:驗收和工程質量
(一)乙方在竣工后十日內向甲方提供消防、報警設施施工技術資料,業主組織驗收,驗收時甲方通知乙方;
(二)消防、報警設施安裝質量以通過建筑自動消防系統技術檢測并經公安消防部門竣工驗收合格為標準。
第八條:保修
(一) 保修內容:該項安裝工程;
(二) 保修期限: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二年;
(三) 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無償修復;
第九條:如果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河南省洛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任何一方均可據此向洛陽市仲裁委員申請仲裁,仲裁不成可向洛陽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兩份,乙方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保修期滿合同廢止。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隧道工程施工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合同條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協議書
2、 本合同合同條款
3、 本工程適用的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4、 甲方技術交底、圖紙
5、 附件1《承包人承包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量清單》
6、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 工程概況
㈠、工程名稱:
㈡、工程地點:
㈢、工程規模:
㈣、承包范圍和內容包含:
1、洞身開挖(圍巖級別分類情況見工程量清單)。具體內容包括:臨時設施建設、設備調遣及進出場,搭、拆腳手架,測量,人工挖除整修,鉆眼、爆破、通風、出碴、運料、防塵、照明,三管兩線及出渣道路養護,排水,木支撐制、安、拆,整修邊溝,超挖回填等為完成隧道開挖所需的一切工序施工、完成和缺陷修復工作(棄碴運距從出碴洞口算起1 公里、棄碴場用地由甲方負責)。
2、支護(包括A 砂漿錨桿、中空注漿錨桿、B 超前小導管、C 注漿、D 噴砼、E 掛網、F 格柵鋼架、G 聯結鋼筋)。 具體內容包括臨時設施建設、設備調遣及進出場及:
A、 砂漿錨桿、中空注漿錨桿--搭、拆、移動腳手架、加工制作錨桿及墊板、鉆孔、砂漿制作、灌漿、裝樹脂包、安裝錨桿、上墊板、錨固、焊接、運輸等全部制、安過程;中空砂漿錨甲方統一供應。
B、 超前小導管--鋼管加工制作、運輸、布眼、搭、拆腳手架、鉆孔、頂管等全部制安過程;C、 注漿--搭、拆腳手架,運料、漿液制作、壓漿、檢查、堵孔等全部施制過程;
D、 噴射砼--搭、拆腳手架,安、拆轉移機具設備,砼制作,噴射及養護等噴射砼所需的所有工序施工、完成和缺陷修復工作;
E、 掛網-制作、運輸、掛網、點焊、加固等掛鋼筋網所需的所有工作內容; F、 格柵鋼架—加工制作、運輸、安裝、加固等格柵鋼架制安全部施做內容; G、 聯結鋼筋加工制作、運輸、安裝、焊接等全部施做內容;
3、襯砌(包括正洞襯砌、仰拱及其鋼筋、仰拱填充、鋪底、大小避車洞襯砌、水溝、電纜槽、蓋板、電纜余長腔、電纜槽內鋪砂);具體內容包括:臨時設施建設、設備調遣及進出場、腳手架及襯砌平臺制、安、拆,模板制、安、拆,砼制作、運輸、灌筑、振搗及養護;水溝、電纜槽模板制、安、拆,砼制作、運輸、灌筑、振搗及養護,鋼筋砼蓋板制、安,砂漿制作、電纜槽內鋪砂等襯砌所需的一切工序施工、完成和缺陷修復工作。
4、后附:(附件1)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量清單,其他工程量清單中未單獨列項內容費用作為附屬工程已含在相應項目或綜合單價中,計量規則執行某鐵路(外資土建)項目范本和有關辦法、規定等,清單中另定單價在后續補充協議商定。
三、工期
正式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為 年 月 日。本工程是按工序單價承包。
四、 工程數量的核實和確認
1、乙方向甲方施工技術人員提交已完工程量計算單或簽證,以便甲方對乙方進行驗工計價。
2、工程量驗收方法:隧道開挖數量以隧道設計開挖斷面計算,(乙方不得欠挖,欠挖的甲方將要求乙方整改),隧道開挖數量不計預留沉落量和乙方超挖數量;襯砌數量按照圖紙設計厚度及尺寸計算,乙方超挖造成的襯砌厚度加厚,其加厚部分不計入結算工程數量,其費用由乙方承擔;避車洞襯砌工程數量按照設計圖紙尺寸一并計入隧道襯砌數量,按照襯砌單價計算,不再另立單價;隧道仰拱填充及鋪底按照圖紙設計厚度、尺寸及甲方技術交底計算,乙方超挖造成的填充厚度加厚,其加厚部分不計入結算工程數量,其費用由乙方承擔;排水溝、電纜槽、排水溝電纜槽蓋板、電纜余長腔及蓋板數量按照設計圖紙尺寸及甲方技術交底計算,按照附表清單單價計量,清單中沒有單價的認為包含在相應項目或單價中不再單獨計量,隧道電纜溝鋪砂由乙方負責填鋪,費用由乙方負擔;隧道砂漿錨桿、超前錨桿支護數量按乙方依照甲方技術交底施工的實際數量計算,以延米為單位(在施工中,由甲方驗收簽證);隧道注漿時由甲方清點并進行簽證,按照簽證數量計入驗工數量;乙方噴射砼厚度嚴格按照甲方技術交底厚度噴護,噴射砼數量經甲方簽證后計入驗工數量(以立方米為單位);鋼筋網支護數量乙方依照甲方技術交底尺寸、要求所施工的鋼筋網重量(以噸為單位),經甲方簽證后作為驗工數量;格柵鋼架按甲方技術交底所計算的重量,以噸為單位,(每榀重量按設計重量);復合防水板及透水盲溝依照設計圖紙和甲方技術交底計算,經甲方簽證后作為驗工數量,因乙方超挖造成復合防水板及透水盲溝數量增加不計入結算工程數量,其費用由乙方承擔;洞口工程嚴格按照甲方技術交底計算。
3、乙方應按照甲方技術人員的技術交底進行施工。除第四條第2 款中已規定的,其工程量以乙方按照甲方技術交底完成的實際施工數量為依據,凡實際施工數量與甲方技術交底所計算的數量不符時,超過技術交底所施工的數量的,甲方不予計價。
4、乙方完成的結算工程量須由甲方施工技術、質量檢驗工程師審核簽證,且須經項目總工審批后才能作為驗工計價的依據。
5、乙方在開挖過程中超挖的,由乙方負責按甲方要求回填漿砌片石或與襯砌同標號砼,達到甲方及規范要求,費用由乙方負擔。隧道施工不允許出現欠挖,返工費用由乙方負擔。
6、隧道施工過程中不允許出現塌方。造成塌方的,塌方處理費用由乙方負擔。
7、隧道開挖出碴運距按1 公里(運距從出碴洞口算起)計算,出碴運距每增加1 公里費用增加 元/立方米,數量同相應隧道開挖數量。
8、乙方在計量過程中嚴格按照(附件1)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工程量清單,實際完成甲方確認的數量進行計量,清單中沒有的項目認為包含在相應項目或單價中不再單獨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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