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同范本(2)
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同范本
八、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2.乙方在受讓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3.乙方應當向甲方開具股權證明書,并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股權紅利。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九、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合同期滿后,甲方收回該土地承包經營權。乙方對該土地進行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構(附)著物等,雙方約定處理方式、時間為:土地轉讓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③不按時限支付股權紅利的。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期支付轉包價款的,每延遲壹天,按應付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2.甲方不按期交付土地的,每延遲壹天,按轉包費用的 %承擔違約金;超過 天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一方無故擅自解除合同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 元違約金。
4.一方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 元違約金。
5.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了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6.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外增加支付賠償金,以補足對方損失。
7.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 日內提供證明,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8.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該土地所在地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
1.合同期內,該土地涉及的國家有關政策性補貼、補助及其他費用等權利按如下方式處理:
2.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相關補償款按如下方式處理: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雙方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不申請合同鑒證。
5.在本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繼續流轉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6.其他:
7.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鎮(鄉)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 所: 住 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同范文篇三
入股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 所: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畝土地向乙方入股,從事(主營項目) 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生產經營。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為股。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為:自建立果園起至乙方停止經營為止。
三、股權分紅與支付方式
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即合計需由乙方支付甲方股權紅利。乙方支付總利潤40%給所有土地戶,甲方按入股面積收取分紅。
四、支付時間
上述股權紅利支付于產生利潤年的12月31日支付。
五、 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入股的土地。
2. 甲方應協助乙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協調本村、組集體織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 按照合同約定,無償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及所需房屋等設施。
六、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2.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元。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而定,可由甲、乙雙方協商或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解決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解決。 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向市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 其他條款
1、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 址: 地 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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