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勞務承包合同范本(3)
食堂勞務承包合同范本
五、違約責任: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互相合作,協力配合。若合作中途出現意外問題將由雙方代表共同協商處理。
2、如果乙方的食堂工作沒有達到本合同上述約定,經雙方核實,甲方有權提出整改意見;若一個月內進行兩次整改以后,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但甲方應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不得無故單方終止合同。如一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過雙方協商并達成共識后,方可解除合同。
注:如因乙方提供食品不合格(食物腐爛變質、以次充好)致使甲方員工發生食物中毒事故,而導致甲方立即終止合同之情況,不在此例。
4、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其它違約責任。
六、合同解除:
1、乙方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不定期對員工用餐滿意度進行測評,如果員工綜合滿意度低于60%,(包括乙方飯菜的質量和衛生、人員的服務態度、個人衛生、公共衛生、就餐場所衛生、廚房衛生、廚房設備衛生與保養、清潔程度、消毒程度、廚房周圍的衛生、倉庫的衛生與物資的儲存等各方面),經甲方書面責令乙方整改,連續三次(含三次)以上無效果時(指員工綜合滿意度未超過60%),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無需給予任何補償。
2、乙方人員不服從甲方的管理,違規行為或現象累計達到三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無需給予任何補償。
3、乙方因管理不善引發食物中毒事件,或者發生起火或者消防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4、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勞務費的,乙方有權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5、乙方無故不提供用餐,經甲方通知后,仍不提供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其它解除合同的情形。
七、爭議解決
與本合同有關或因本合同產生的糾紛,雙方盡可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交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處理。
八、合同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公司章之日生效。合同未盡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附 件:1、《宿舍管理制度》
2、《食堂管理制度》
甲方(蓋章):美佳爽(福建)衛生用品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甲 方 代 表: 身份證號碼:
聯 系 電 話: 聯 系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堂勞務承包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上級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甲方將食堂勞務及綠化衛生勞務承包給乙方,雙方自愿簽訂本合同書,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為2014年9月-2015年6月
二、工作內容:
1、乙方根據甲方食堂工作需要選聘相應人員擔任甲方食堂的勞務及相關工作。
2、乙方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江蘇省《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鹽城市學校食堂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評分標準》、東臺市唐洋鎮中學關于食堂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的相關規定,進行學校食堂勞務工作,甲方按規定對乙方工作進行管理考核。乙方必須服從甲方非工作日臨時工作安排,勞務費雙方商定。
三、勞務保障和勞動條件:
1、甲方提供必備的勞動設備設施,承擔乙方勞務人員健康證、培訓合格證的相關費用。合同期滿后,乙方將全部勞動設備和設施完好無損地交還給甲方。
2、乙方對勞務人員必須定期進行業務培訓,明確甲方的工作要求,不合格勞務工堅決不予使用。所使用的勞務工,乙方必須幫助辦理勞動保險等手續。勞務人員的勞動保護物品由乙方負責。
四、勞務報酬:
甲方每月10日前,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勞務費(含各種勞動保險等費用),每月基本勞務費壹萬肆仟玖佰元整,考核獎懲金額根據實際考核情況確定;合同外增加的工作量,視具體情況確定勞務費。工作日不滿一月的按實際工作天數折算。
五、勞務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雙方應變更勞務合同并及時變更合同手續:
1、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勞務合同。
1、乙方工作人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2、在履行合同期間,工作情況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乙方工作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使用勞務人員,或違法違規使用勞務人員,造成嚴重后果的。
㈢、甲、乙雙方解除勞務合同應提前三十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三十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務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在不能履行勞務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約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或其他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合同爭議處理:
1、在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勞動仲裁部門裁定。
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八、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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