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轉包合同范本(2)
農村土地轉包合同范本
第十一條 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二條 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如繼續承包乙方需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告知甲方。
第十三條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及合同附件,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農村土地轉包合同范文三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轉讓方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重慶市鎮 村 組合計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及使用現狀: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13年,即自2015年元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轉讓費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180元每年每畝。
2、荒地第一年乙方不支付任何費用與甲方,從第二年開始按照180元每年每畝的標準支付土地轉讓金。
3、針對第一年對種植有農作物的土地,除按照180元每年每畝的標準支付土地轉讓金外,第一年再支付80元每畝的青苗補助費。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給甲方,支付的時間為每年的12月25至30日。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甲方應于2015年元月1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鑒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2、甲方不得在乙方土地承包范圍養殖超過3箱的蜜蜂。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3、爭議條款: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八、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它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書面補充協議。并報 村和潼南縣群力鎮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村和 潼南縣群力鎮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代表簽字:
鑒證方單位(簽章): 鑒證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看過農村土地轉包合同的人還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