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溝承包合同模板(2)
荒溝承包合同模板
荒溝承包合同范文三
甲方(出讓方):洪洞縣劉家垣鎮嶺南村民委員會 乙方(受讓方):洪洞縣劉家垣鎮嶺南村村民劉元平
為了增加土地數量及經濟收入,我申請將琵琶溝(東至野場溝,南至琵琶節山,西至白肚子腰,北至現有土地邊緣,全部治理成耕地。
為了穩定農村荒山、荒溝承包關系,切實維護四荒承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四荒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經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承包荒山、荒溝的用途。
乙方將承包的荒山、荒溝治理成耕地,再植樹造林。
二、承包時限:
從2009年7月1日至2029年7月1日,合同時限20年。
三、荒山、荒溝承包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琵琶溝約100畝的山溝承包給乙方治理、經營。山溝承包費以現金方式支付,共計貳仟陸佰元,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合同約定收取荒山、荒溝承包費;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荒山、荒溝。
2、義務: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治理,使用承包的荒山、荒溝,幫助協調本村內與其他農戶之間發生的糾紛;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治理、生產及經營活動。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承包的荒山、荒溝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置權和受益權;承包的山溝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賠償。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荒山、荒溝承包費。
3、承包的山溝被國家或本村集體占用,乙方應積極配合。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蓋章)
乙 方: (蓋章)
政府蓋章:
200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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