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田承包合同(2)
稻田承包合同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有下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一)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二)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蕪土地、破壞地上附著物的;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協商向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轉讓合同或專業生產經營項目流轉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稻田承包合同范文篇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推廣“反租倒包、多元配套”水稻種植農業模式,培育水稻種植專業隊伍,建立公司特種糧食加工品種生產基地,秉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特簽訂稻田承包種植水稻合同書,具體條款如下:
一、經營方式的規定:甲方采取由政府引導、企業運作、大戶經營、農民受益、反租倒包、多元配套的農業種植模式,由甲方集中流轉稻田承包給乙方種植水稻。
二、種植方式的規定:甲方要求乙方根據自己實際情況有選擇性地實行“稻、麥”,“稻、油”或“稻、菜”兩季輪作生產模式,發展冬季作物,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效益。如果當地政府對種植模式有特別規定的,按照當地政府要求種植,政府對特別要求種植的有關優惠補貼、獎勵全部歸乙方。
三、承包地點的規定: 縣 鄉(鎮) 村 組。東至 止,西至 止,南至 止,北至 止。
四、承包面積的規定:實際面積承包為 畝(包括應該分攤公用面積)。
五、土地租金的規定:稻田租金為 元/畝,第二年起以后連續五年土地租金在以上價格基礎上每年增加20元/畝收取(由政府規劃對所流轉稻田進行農田基本建設改造的稻田在建設期內除外)。第一年稻田租金在正式合同簽訂時交納,從第二年開始每年12月30日前交納,逾期15日不交,甲方取消乙方承包資格,扣除保證金,并追究其一年租金等額的賠償責任。
六、保證金的規定:為了保證承包種植工作的正常、有序進行,實行保證金制度,保證金從2013年10月30日(稻谷收割后)起開始按照50元/畝收取,如乙方中途悔約退出,保證金扣除,不予退還。為了減輕種植戶資金壓力,此保證金可以沖抵稻田租金或每年生產季節五月一日前返還給乙方做生產資金,待稻谷收割時需重新上交給甲方,或以稻谷(最低保護價)抵扣保證金,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閑置土地一年的經濟損失。
七、合同期限的規定:合同有效期限為五年,即從二〇一二年 月 日至二〇一七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乙方能切實遵守甲方管理規程,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約的權利。
八、其他有關規定:
1、乙方作為甲方的水稻種植專業隊伍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遵守甲方的管理規程。在生產上甲方尊重乙方自主生產、自主經營的權力,維護乙方合法權益。
2、由甲乙雙方共同協調種植周邊關系,甲方將敦促當地政府維護種植正常生產秩序和社會治安以及用水用電事宜。乙方在生產生活過程中須注意與當地老百姓睦鄰有好,不得故意滋事,破壞團結,切實維護自身及甲方的形象。如因乙方故意挑起事端造成重大事故,乙方自行處理并承擔經濟及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任。
3、乙方所承包面積不得以謀利為目的轉包給他人(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取消承包資格,扣除所交保證金及租金。
4、稻田面積的核定由當地工作小組、甲方與乙方共同核定,乙方如果發現實際面積與承包面積不符,需立即報告,申請重新測量。田埂、溝渠、機耕道應納入均攤面積的,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1.5%的標準執行,乙方必須接受。
5、乙方在此承包面積的基礎上如需增加面積必須向甲方申請,甲方根據情況予以統籌安排,乙方不得私自與當地接洽,私自流轉稻田,擾亂甲方稻田流轉秩序,哄抬稻田租金價格,如乙方恣意為之,一經發現解除合同關系,扣除所交保證金及租金,追究其對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6、乙方作為甲方生產單位如果需要向上申報項目必須經過甲方同意,以甲方名義申請,不得私自申報。乙方不得以此承包面積成立獨立公司或合作社等組織。
7、乙方生產過程中以資源為原則實行六項配套服務(統一供應種子、統一供應肥料、統一病蟲害防治、統一農業保險、統一農業技術服務、統一糧食回收),但必須向甲方申請,甲方將統一安排,并需在2012年12月30日前另訂六項配套服務合同。如乙方只需以上某個單項或數項服務甲方將以最優惠價格提供產品及服務。
8、乙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幾十交納保證金與租金,實行六項配套服務不能按時交納服務費用的,甲方視其為違約行為,將取消其承包和實施資格,并采取法律途徑追究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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