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卉市場租賃合同范本3篇
租賃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在租賃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轉移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之間存在著對價關系,交付租金是獲取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對價,而獲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財產的目的。今天學習啦小編要與大家分享的是:3篇花卉市場租賃合同相關范本。具體內容如下,歡迎閱讀與參考!
花卉市場租賃合同范本一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的原則,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上海市南匯航頭鎮下沙梅園村沙北518號的(花卉大棚⁄花鳥市場)
號場地,面積 平方米,用途以甲方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年▁▁個月;其中免租期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季)支付制,租金標準為:
第一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第二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第三年 元/平方米/天, 元/月, 元/年;
租金支付方式為 : □現金 □支票 □匯票 □其它 ;
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衛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5、應對市場進行商業管理,維護并改善市場的整體形象,包括:對商品品種的規劃和控制、功能區域的劃分、商品檔次的定位、商品經營的管理及質量管理;服務質量管理;營銷管理;形象設計;市場調研;公共關系協調;糾紛調解;人員培訓等。
6、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并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范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場地)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對乙方裝修的審查和監督;水、電、氣、空調、電梯、扶梯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并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內外各種通道、道路、停車場的管理等。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經營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擔因經營產生的經營費用,包括稅費,水、電等生活費用。
4、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需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應按照各級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6、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7、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包括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
8、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范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花卉市場租賃合同范本篇二
出租人(甲方):北京大學醫學部綠風社
承租人(乙方):北京大自然花卉市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生活消費品、生產資料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場地從事經營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承租甲方所提供的北醫食堂躍進廳門前場地,面積10平方米,用途為銷售花卉。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2006年3月21日起至2006年3月22日止, 共計2天。每日銷售時間由10點至19點。
第三條 租金
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場租費100元,在簽訂合同時將場租費的50%,交給甲方,在周三活動結束的同時,將剩下的50%場租費交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在銷售日為乙方提供合同中所約定的場地。
在活動開展前及過程當中為乙方開展宣傳活動。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應按照約定的用途,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經營,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戶交換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六條 特殊情況
如在活動當天發生天氣異常(降溫、大風)而導致活動無法正常開展,活動將按日期順延到天氣符合活動開展條件后再繼續進行。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簽字:
甲方
乙方
花卉市場租賃合同范本篇三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博羅縣財政局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產權單位(以下簡稱丙方):博羅縣公用事業局
為增添節日氛圍,豐富市民的節日生活,經縣政府批準(博公用[2013]173號),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2015博羅迎春花市(設在博羅縣羅陽鎮商業西街建業大道至縣行政服務中心段)的經營權承包給乙方,具體事項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一、花市經營權、經營范圍。
(一)、花市經營權包括:出租花檔攤位48個,春聯檔攤位40個,攤位總面積6112平方米(詳見圖紙、方案)。
(二)、花市點內只限經營鮮花、年桔、盆景、利是封、春聯、燈籠、年畫等應節物品 ;
(三) 不得經營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明令禁止銷售的物品;
(四)不得經營其他易破損的陶瓷、奇石類商品;
(五)不得經營煙花炮竹易燃易爆類商品。
二、租賃期限。
2015年1月17日至2015年2月18日,含場地整理、布臵、經營等。
三、承包費。承包費以招租中標價繳交。
四、押金。
為保證合同的履行,乙方在訂立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整。待花市結束后,經甲丙方查實乙方無相關欠繳費用或其他未履行事項后,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五、 三方責權。
甲丙方權責
(一)制定花市現場方案,協助乙方協調場地使用、水電接駁等相關事項。
(二)監督乙方花市現場場地整理,門樓、風雨棚搭建,衛生保潔、治安實施,清場等情況,并有權對乙方實施情況提出相應的整改意見。
乙方權責
(一)乙方須按規定繳交保證金、承包費并簽定合同后,可按
約定租金出租經營花市檔位。
(二)乙方有權對租用檔位者提出花市相關管理要求(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約定前提下)
(三)因承包花市經營權產生交易服務費、標底認定費、承包經營過程中的所有稅費、罰款、 相關責任事故等由乙方全部負責。
(三)、乙方必須按規定設臵花市門樓、檔位風雨棚、提供花市用水,春聯檔用電等(相關規格要求詳見附件),
(四)花市經營期間衛生保潔工作由乙方負責。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水(含清潔衛生用水)、電費由乙方自行解決。
(五)乙方必須按規定維持好花市治安、車輛停放等秩序,
(六)花市必須按規定位臵擺放,不得隨意擴大擺放范圍,
(七)乙方須承擔因經營花市損壞市政設施的恢復費用。
(八)、迎春花市在2015年2月18日撤市后,須于2015年2月19日清晨8:00前清理完畢,要求道路及周圍環境無垃圾雜物,道路、人行道須用水沖洗干凈,垃圾須堆放至環衛局允許堆放地點,否則后期產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合同及附件內空格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三方同意提交仲裁機構裁決。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2015博羅迎春花市檔位平面圖》
《2015博羅迎春花市搭棚要求》
甲方(蓋章):博羅縣財政局
經辦人(簽名):
乙方(蓋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丙方(蓋章):博羅縣公用事業局
丙方法定代表(簽名):
簽訂合同日期: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