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出租車承包合同3篇
營運常指經商。那么出租車營運承包合同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出租車承包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鄭州出租車承包合同1
甲方(發包方):姓名: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 號出租汽車車主。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電話: 。
乙方(承包方):姓名: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攀枝花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之規定,結合出租汽車公司經營管理實際,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出租汽車駕駛經營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其所有自己出資購買掛靠于 出租公司 車一輛,號牌: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顏色 包括車的設備(頂燈、計價器GDPS、LED等)承包給乙方駕駛經營。
第二條:因甲方有事不能從事出租駕駛,由乙方承租,承租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別注明:如果政府有燃油補貼歸: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約定的承包費。白班元,夜班元
2、甲方擁有承包出租車的所有權,有權督促乙方守法、守約經營。
3、甲方向乙方收取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元(大寫:元整)人民幣(不計息)。
4、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駕駛出租車的相關證件是否齊全有效,有權督促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5、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必須按主管部門和甲方要求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政府文件和出租汽車公司的管理制度。
(二)義務
1、及時為乙方提供交通事故理賠所需的行駛證、道路運輸證、二級保養卡、相關證件和稅費繳仡憑證、保險卡。該保險以甲方在出租汽車公司辦理的有效、規范的機動車輛保險單(含交強險、車身險、第三者險、不計免賠)的正本為準。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乙方自主合法經營、自負盈虧、除繳納承包費外、盈利部分為乙方的承包利潤。
2、合同簽字生效接車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證件。
(二)義務
1、乙方在駕駛經營期間必須隨身攜帶從事本市出租車駕駛的有效證件。
2、向甲方繳納本合同約定的承包費,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如果未按時繳納承包費超過五天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車輛。并從乙方繳納的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中加二倍扣除相應承包費,不足部分由乙方補足。
3、乙方應當隨時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剎車油等,保證車輛正常運行。
4、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缺油、水、電、剎車油等引起的交通事故和車輛非正常磨損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政府有關文件規定,必須嚴格遵守道路運輸操作規程和出租汽車駕駛員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經營,優質服務,不得違章作業。
6、乙方必須每月參加出租汽車公司組織的安全學習次以上,每缺席全年超過次以上不參加安全學習的,公司不予協助辦理服務證和資格證年審,乙方應配合接受出租汽車公司管理人員的相關檢查。
7、乙方應當愛護車輛,隨時保持車況良好,車容車貌美觀,做到儀表端莊、服裝整潔、講究衛生、文明禮貌、熱情周到、優質服務;每天更換座套,車內衛生干凈,整潔無異味;隨時清洗頂燈及后尾箱衛生;發現車輛有問題,應及時修理,嚴禁病車上路營運。
8、乙方應隨車攜帶并保管各種證件、憑證,如因證件遺失給車主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給自身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
9、乙方不得將承包車輛用于運載贓物、毒品、違禁物品以及進行流氓、色情、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否則造成經濟損失的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乙方應妥善保管承包車輛,如在承包期間車輛丟失,應當照價賠償。不得將承包車輛用于抵押、變賣或用于償還債務,否則應向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11、乙方拾到乘客遺失物、現金等,必須立即交出租汽車公司或者退還給失主,發揚拾金不昧和見義勇為精神。如違反交通管理規定和行業服務規范而受到服務質量投訴、造成車輛停、處罰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同時停運期間的承包費照常繳納。乙方因交通違法或經營違法行為給公司服務質量信譽考核造成惡劣影響的,公司有權對駕駛給予相應 的經濟處罰,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1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參加有關出租汽車的非法聚會、鬧事、上訪、罷運。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如果給甲方造成所屬出租汽車公司和他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3、乙方不得轉包或者聘臨時駕駛員,也不能將車交與他人駕駛。如因臨時有事不能出車應提前找好有齊全證照、符合公司規定的、并經公司同意批準的駕駛員駕駛,否則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負責。
14、如乙方將車輛交與他人營運、駕駛、學車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不予退還承包風險金,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
15、乙方在承租經營期間必須在攀枝花內營運,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負責。
16、乙方必須遵守服務質量承諾,攀枝花出租汽車的特種經營規定及攀枝花市運管條例。
第五條:甲乙雙方均為合同平等主體,雙方為平等主體的承包關系,乙方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約定其它事項:
1、因乙方原因致使車輛損毀、丟失等事故后,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指保險公司不予賠付或者不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經濟損失時),甲方有權從安全保證金中扣除,不足彌補損失部分,由乙方補足。
2、合同履行期滿后,乙方無前項約定事故發生,全額退還乙方所交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如果發生前項約定事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如除承包風險抵押金和車輛安全保證金用于彌補甲方損失后的剩余部分退還乙方。
3、合同期滿,乙方交回車輛時,隨車工具,LED計價器、IC卡、該車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駕駛員服務證,經甲方檢查驗收合格后,如有未處理的交通事故,交通違法。服務糾紛、拖欠費用、車輛損壞、證件不齊等問題,余款退還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與補充協議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八條:合同解除
1、特殊說明,該出租車如果發生轉讓(即買賣),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不負違約金。
2、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雙方中途不得反悔。否則違約方賠償對方五千元整。在乙方承租期間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回車輛自己經營。如果國家對出租車政策性調整,雙方再協商。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法
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平等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的丙方(見證方)為承包車輛所屬的出租汽車公司,見證方只在本合同中起見證作用,不是合同的當事人,不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見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見證方一份。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的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兩份,彩色照片 張為本合同的附件。
補充協議:本車甲方全租給乙方經營,乙方在承租經營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甲方只協助處理,不負連帶責任。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肇事報保險三次以上,次年正常保險增加部分由駕駛員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鄭州出租車承包合同2
甲方: 電話: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省、市有關出租汽車管理政策和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關于車輛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甲方擁有車牌號 甲方具有出租車輛的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營運車輛的完全所有權。
第二條:承包人資質要求,具有出租汽車客運資格,符合出租汽車經營所需的相關資格和證照,身份證、戶口薄、房產證,品德良好,無不良嗜好。
第三條:合同期限和工作時間
本承包營運合同期限暫定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承包費及支付方式和保證金使用
1、承包期內,每月承包費標準為 元,月頭付款方
2、為保證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保證本合同的如期履行和甲方車輛財產不受損害,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保證金。①甲方有權扣乙方保證金在承包期限內是否有違章罰款,保留100天后一次性無息返還給乙方。②乙方未違反合同約定,甲方應在30日內將乙方,如果違反則用于抵扣違約金等費用。③若存在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結,該保證金暫不返還。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擁有該出租汽車的經營權、車輛所有權、車輛更新權、管理權和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甲方如因特殊情況(如轉讓車輛、更新等可變因素),應提前 天內與乙方取得聯系或者書面通知。
3、甲方享有政府對該車的所有福利、補貼、包括油補。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從事出租汽車營運,并享有合法的收益權。乙方承包甲方車輛從事出租汽車營運活動,應安全行駛、文明服務,每月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2、根據承包車輛營運需要,乙方可自選定駕駛員,所聘駕駛員應符合出租汽車客運資格條件。
3、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行業管理規定和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做到按時交費、車容車貌整潔、證照齊全、標識清晰、服務規范、設備完好、行車安全。
4、發生交通事故后,及時報警,向保險公司報案并通知甲方,積極做好車輛的出險、索賠及善后處理事宜,并承擔全部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償。
5、車輛在營運中因違章、違規所受處罰造成的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承包期間,承包車輛所發生的一切維修和保養、檢測等所有車輛產生的費用(如保險、發動機大修、年審、計價器年審、公司費用、鋼瓶年審等)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費用。
7、營運時應隨車攜帶所有營運證件和必備的營運票據,確保營運標貼完整、清晰。證件、票據、標貼遺失后及時申請補辦,費用自理,否則后果自負。營運票據被盜或提供他人使用,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
8、乙方因交通事故給他人帶來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
9、乙方或駕駛員在營運中,因疾病、酒醉、分娩、自殘、毆打、自殺、交通事故傷害、刑事案件等行為造成的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0、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承包費。
11、合同到期后,乙方歸還的車輛應保證設備齊全,設施完整,否則,將扣除保證金用于維修設備和設施。
第七條:合同解除
(一)、承包期內,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行業管理規定,出現重大服務質量事件,嚴重影響甲方聲譽的。
2、因違法犯罪被拘留、判刑或強制戒毒以及其他違法違紀行為不能從事承包營運。
3、因乙方原因致使駕駛證、客運資格證失效。
4、不按時交付承包金,累計事件超過 天,終止合同并沒收乙方保證金。
5、因乙方其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乙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前款約定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合同終止
(一)、本承包經營合同期屆滿,本合同終止。
(二)、承包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提前終止。
1、乙方因傷病經二級以上醫院診斷,并經司法鑒定機構鑒定,無法繼續從事營運的;
2、因發生不可抗力或者因法律法規和政府規定不能繼續履行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收回承包車輛及相關營運證件,與乙方結清違約金、租金等各項費用后,免息退還乙方承包服務質量保證金。乙方如未結清租金等各項費用,不支付違約金及補償費,甲方有權以乙方服務質量保證金沖抵,沖抵不足部分,甲方有權追繳。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簽訂前,甲乙雙方對合同書的全部條款及其含義都已準確理解,自愿簽訂并愿意按照約定條款履行合同并簽字蓋章。
(二)全車證件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鄭州出租車承包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從業資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省有關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現就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基本情況
甲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資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擁有_________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權的使用權,經營權證號從__________號--__________號,經營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依法取得出租汽車客運從業資格,從業資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甲方的員工,雙方已按照國家規定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合同號________),甲方在本合同期內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履行社會保險義務。
營運車輛情況:車輛型號_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車輛牌照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道路運輸證號_________,車輛購置價格(含車輛購置稅及附屬設施、設備)_______萬元,車輛購置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對應的經營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期內,甲方將上述車輛承包給乙方經營。
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提供的上述車輛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活動,接受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報當地行業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內,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權的使用權和車輛產權屬于甲方。
第三條承包費標準。乙方應按月蚣追澆贍沙邪?,每月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承包費包括:
公路養路費_________元;
客運附加費_________元;
營業稅_________元;
車輛折舊費_________元;
保險費_________元;
其他稅費項目金額_________;
企業管理費_________元。
乙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一次性足額繳清下月承包費給甲方。甲方按照有關規定一次性收取財產抵押和安全保證金____元,本合同到期,乙方未違反相關條款,甲方連本帶息返還給乙方。
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承擔國家對營運稅費進行調整的風險。
第四條甲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出租汽車的規定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準確辦理相關營運手續。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應遵守出租汽車客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紀守法、誠信經營、文明服務。
第五條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為車輛辦理規定的強制參保險種(車上責任險)和其他相關保險的投保和續保手續,保險受益人為甲方。
當需要辦理保險理賠事項時,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保險索賠手續。
第六條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謹慎駕駛車輛,確保乘客、第三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乙方應對車輛、車上駕駛員、乘客及第三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承擔法律責任。若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案,并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因交通事故賠償和事故處理支出的實際費用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追償。
第七條本合同有效期內,車輛營運變動成本,包括修理費、檢測費、燃油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照技術規范使用車輛,保持車輛技術狀況完好。乙方不得轉包營運車輛。本合同到期后,車輛(含附屬設施、設備及相關證照)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收回。
第八條乙方聘請出租汽車駕駛員的,被聘請的駕駛員必須經運管機構培訓合格,取得出租汽車客運從業資格證,且應當經過甲方的同意,并將聘請的駕駛員的相關資料報甲方備案,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實行監督和管理。
2.在合同有效期內,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本人、乙方聘請的駕駛員、乘客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甲方在承擔賠償責任后有權向乙方追償。
3.在合同有效期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由乙方引起的其他事故,造成車輛和甲方其他財產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4.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管理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5.遇有重大的外事、搶險任務和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時,甲方可以調度乙方承包的車輛。
6.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適時對乙方的出租汽車進行更新。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有義務做好駕駛員、營運車輛及相關證件的年審工作。
2.甲方有義務做好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因處理事故支出的費用有權向乙方追償。
3.甲方有義務提供營運所需的出租汽車客運票據。
4.甲方有義務及時宣傳國家和省有關出租汽車客運法規政策。
5.甲方有義務組織甲方參加各項文明創建活動。
6.甲方有義務公示辦事程序、辦事結果及相關規章制度。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有權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2.乙方有權參加甲方組織安排的各種活動和安全培訓。
3.在發生交通事故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做好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
4.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營運所需的出租汽車客運票據。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守法經營,文明經營,保障乘客的合法權益。
2.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和管理,遵守甲方內部管理制度,維護甲方的整體形象。
3.乙方應按時足額繳納承包費給甲方。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出租車內外設施,包括但不局限于車身顏色、營運標志、車身廣告、車身噴字等。
5.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嚴重違反行業管理規定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二)發生重大服務質量事件,對甲方名譽造成惡劣影響的;
(三)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并誠實信用地行使各自權利、履行各自義務,任何一方不得無故違約。如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不按約定向甲方支付承包費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費用總額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30天仍沒有按約定支付承包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經營合同,收回營運車輛,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擅自轉包車輛的,甲方有權收回車輛,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含聘請駕駛員)違反有關規定,運管機構對甲方給予處罰或者質量信譽考核扣分的,甲方按照扣分結果,每扣1分給予乙方20元罰款。因乙方多次違章、嚴重違章致使甲方質量信譽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乙方無故不按照規定參加一年一度的輪訓或者安全例會的,每缺一次處以100元罰款。
(六)乙方聘請駕駛員未向甲方報備的,每次處以100元罰款。
(七)因甲方原因辦理相關營運證照不及時、代繳納稅費不及時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本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經營合同。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依據國家和湖北省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在協商一致后,在本合同第十六條填寫補充協議。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一份交行業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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