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縣長針對縣里問題作出的批示
縣長是承擔著整個縣的管理工作的。下文是小編收集的關于縣長針對縣里問題作出的批示,僅供參考!
關于縣長針對縣里問題作出的批示一:郎溪縣長兩次批示促整改
郎溪審計局在對某鄉鎮原黨委書記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查出該鄉在其任職期間存在多種違法違規問題,縣政府對審計報告高度重視,縣長余洪漢作出批示,明確要求被審計單位按審計意見加以整改,審計部門加以督促。該鄉政府接到縣長批示后立即安排專人進行了整改落實,對于該鄉報送的整改報告,縣長余洪漢再次作出批示,要求審計部門跟蹤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報縣政府。余洪漢縣長的兩次批示,充分體現出了縣政府對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視和支持,樹立了審計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
關于縣長針對縣里問題作出的批示二:重點提案縣長逐件批示
為保證每份政協提案都能及時得到落實,洛南縣政府采取了多種有效措施,如對于委員關注、群眾關心的重點提案,做到縣長逐件批示,各承辦單位一把手負總責,通過定人、定時、定效落實辦理責任。
各承辦部門根據提案的具體情況提出了“三個結合”、“四個不放過”等方法。“三個結合”,即將提案辦理工作與“三嚴三實”專題教育、解決洛南經濟建設相結合;與解決重大民生問題、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相結合;與改進工作作風、加強能力建設相結合。“四個不放過”,即能夠解決的問題而沒有解決的不放過;不作調查研究,應付差事,沒有正面回答的不放過;開空頭支票,把不能解決的問題說成可以解決,計劃解決的問題說成正在解決或已經解決的不放過;委員對答復不滿意,又不重新辦理的不放過。
各承辦單位為提高提案辦理效果,積極創新辦理方法。縣環保局制定了三項責任制度,即目標責任制,要求答復率達到100%、見面率達到100%、滿意率達到100%;辦公室督辦責任制,對各個辦理環節提前發出督辦落實通知單,提請辦理人員按時限、按要求、按辦理程序落實辦理任務;責任追究制,對辦理不落實,書面回復敷衍了事,不與提案人見面,將追究承辦人及相關領導的責任。縣衛生局提出,對政協提案要嚴格要求辦前、辦中、辦后的三次溝通,與全縣中心工作、與本部門年度工作、與作風建設活動做到三個結合。
據悉,今年全縣48個政協提案承辦部門均實行了辦前調研、走訪和見面溝通。
關于縣長針對縣里問題作出的批示三:肥東縣縣長作批示
近日,肥東縣縣委副書記、縣長孫良鴻,在聽取審計工作匯報后,對全縣審計工作取得的成績給予充分肯定,對審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廣大審計干部倍受鼓舞,激情迸發,對做好今年的工作充滿信心。
批示指出:“過去的一年,縣審計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扎實工作,成效顯著,為保障經濟發展,維護經濟秩序,警示、保護干部做出了積極的貢獻。謹向你們致以崇高的敬意!希望你們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厲!再上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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