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不動產登記工作規范
《北京市不動產登記工作規范(試行)》近日正式印發,將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規范是規范北京市不動產登記人員的登記行為、維護交易安全、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的重要規范性文件。下文是小編收集的關于北京市不動產登記工作規范,僅供參考!
《北京市不動產登記工作規范(試行)》明年1月1日起實施
北京市于2015年11月9日實現全市不動產統一登記,是全國首個在省域范圍內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全覆蓋的省級單位。
北京市規劃國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規范的出臺是規范全市不動產登記行為、維護交易安全、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的重要保障。該規范主要對登記權利種類、職責分工、基本原則及各環節辦理業務的一般性標準等內容進行了規定,既是不動產登記人員開展不動產登記工作的“操作規范”,也保障了普通市民的交易安全。
該規范的一項重要規定是公證不再是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登記的前置條件,公證成為辦理繼承(受遺贈)申請人的可選項,由其自行選擇是否公證。
對此,北京市規劃國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這一規定,不動產登記申請人在繼承或受遺贈不動產時有權選擇公證或直接申請按有關程序進行核驗和登記,繼承(受遺贈)公證將不再是一項必要措施。但不要求必須公證并不等于不進行相應的審查核驗,北京市規劃國土委專門出臺了規范實施的配套文件——《北京市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登記工作程序(試行)》,對選擇不公證辦理繼承(受遺贈)不動產登記的政策、辦理流程、申請所需材料等進行統一規范。
據了解,規范實施后,與以往登記工作規范比較,壓縮了辦理時限,統一了辦理標準,便于權利人辦理登記業務。該規范新確定和規范了遺失聲明不需登報;境內自然人辦理業務可現場委托等便民措施。
《北京市不動產登記工作規范(試行)》政策解讀
一、《規范》起草的背景和基本情況
我市于2015年11月9日實現全市不動產統一登記,是全國首個在省域范圍內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全覆蓋的省級單位。國土資源部先后出臺《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規范,我市不動產統一登記原有政策規定已與現有登記現狀不相匹配。《不動產登記工作規范》雖為規范我市不動產登記原則、程序、要件等方面的規定,但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為了使登記工作規范更貼近我市實際情況,今年3月份我委正式啟動了我市不動產登記工作規范起草工作。起草小組在國土資源部已下發規范文件的基礎上,結合我市不動產登記工作實際情況,參照土地房屋原有登記規范,按照依法依規、結合實際、房地一體登記、便民利民原則,結合國土部操作規范并充分總結本市各類不動產權利登記實踐工作經驗,在廣泛征求意見、反復討論修改后,制定我市的登記工作規范。
自起草工作啟動以來,我們共舉辦研討會二十余次,在結合部操作規范及充分總結本市各類不動產權利登記實踐經驗后,反復討論修改形成了規范的征求意見稿,從中央單位、市屬單位、區縣單位3個層面多輪、多層次廣泛征求了三十余家單位意見,匯總反饋意見和建議,對《規范》進行了多輪認真修改,最終形成了《北京市不動產登記工作規范(試行)》。
二、《規范》起草的原則
一是依法依規原則。我們的《不動產登記工作規范》嚴格按照《物權法》、《不動產登記條例》、《不動產登記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確保各類登記程序充分融合,新舊制度之間有效銜接。
二是結合實際原則。《不動產登記工作規范》緊密結合了我市實際情況,對登記程序、申請主體、提交材料、審查要點等內容按照我市相關政策進行規范、增加和細化。同時注重吸納多年來土地、房屋登記實踐中總結的好經驗、好做法,便于基層登記工作人員熟練掌握業務,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房地一體登記原則。《不動產登記工作規范》融合了原土地登記、房屋登記等相關政策規定和操作規范,對房地統一登記業務流程再造,確定房地一體登記為原則,單獨登記為例外。明確了一體登記的程序,規范了登記的要件和文書格式。
四是便民利民原則。為更好服務群眾,《不動產登記工作規范》在國家規定基礎上,梳理了我市以往登記相關規定,一是簡化手續,對相關程序和要件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盡量簡化手續。二是壓縮時限,將登記業務辦理時限一并壓縮為10個工作日,同時保留了原住建委的便民做法,境內自然人房屋交易服務當天辦結,總體時限比《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規定的30個工作日內辦結減少了20個工作日。
三、《規范》頒布后普通市民辦理不動產權證的變化
新《不動產登記工作規范》頒布后,實現了不動產登記實質上的統一,有利于維護交易安全、保障物權穩定、明確登記程序,對普通市民來說,保障了交易安全,實現一個窗口對外、簡化程序,減少了群眾負擔。首先,《規范》明確了一體登記的程序,對相關程序和要件都做了具體規定,有利于權利人了解登記業務辦理的標準和程序。其次,順應國家簡政放權的大政方針,對辦理程序和辦事手續做到盡量簡化,并壓縮業務辦理時限。
四、新《規范》頒布后新提出的便民措施
新《規范》頒布后,原有的便民措施,如綠色通道、上門服務、短信提醒、不動產贈與合同免除公證、網站業務辦理進度查詢等仍保留。新增便民措施如下:一是遺失聲明不需登報,只需在市規劃國土委官方網站上刊發即可。具體程序可登錄市規劃國土委官方網站查詢。二是境內自然人辦理業務可現場委托,不需公證。這些新舉措大大方便了辦事群眾,減輕了辦事群眾負擔,極大降低了群眾的辦事成本。三是壓縮了登記辦理時限。《登記工作規范》將一般登記業務辦理時限一并壓縮為10個工作日,查封和異議登記明確為受理當日辦理,比國家規定的30個工作日縮短了20個工作日。四是明確了繼承(遺贈)不再強制公證、補換證手續簡化及抵押權注銷登記單方申請等便民措施的辦理程序,減輕了權利人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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