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勞動合同法休假是怎么規定
2017年勞動合同法對休假是怎么規定的?休假的天數是多少天?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勞動合同法休假是怎么規定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2017勞動合同法休假的規定
《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國務院關于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確定職工休假天數時,要根據工作任務和各類人員的資歷、崗位等不同情況,有所區別,最多不得超過2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然而自勞動法公布至今國務院沒有根據勞動法該條的規定制訂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的具體辦法。
勞動部關于印發《〈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問題解答》的通知第二條對該問題作了規定:“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在國務院沒有發布企業職工年休假規定以前,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共同發出的《關于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應繼續貫徹執行。”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2017勞動合同法規定休假條件
根據國務院公布并于2008年1月1日實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于2008年9月28日制定公布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休年假的前提條件如下:
主體: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
時間: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小結:職工累積工作滿一年即可以享受年假,并且休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如果單位對年假有異議,不允許休年假,職工可以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要求單位給予年假。勞動法年假規定休年假是工作累計滿一年職工的權利。
2017休假霸王條款
本年度新進員工一律沒有休假
在規章制度中規定,“在本企業入職滿12個月的,才享受帶薪年休假”。這樣的條款規定是否合法?
2008年1月1日,國務院《員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正式施行。根據《條例》的規定,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2008年9月18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企業員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按照《辦法》第三條規定,員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根據《辦法》明確規定,“員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既包括員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員工在不同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情形。
這意味著,員工只要曾經不間斷地工作滿12個月,或者不間斷地從某企業到另一企業工作且合并計算的工作時間滿12個月,如某員工在原企業連續工作了6個月,進入新企業后又連續工作了6個月,即符合享受帶薪年休假的條件。
員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規定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員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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