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企業年終獎金發放排名
2017年底馬上就要到了,企業的年終獎都發放多少呢?獎金的排名是怎么樣的?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年企業年終獎金發放排名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2017年企業年終獎金排名
百度:百度會上李彥宏宣布,員工最高拿到50個月工資。
阿里:阿里員工自爆,按月薪2萬來算,能拿到15個月年終獎,加上3000股股票,相當于100個月的工資。
騰訊:除了游戲和微信兩個土豪事業部以外,北京員工能拿到0-4個月年終獎。
網易:17薪,也就是5個月的年終獎,如果公司業績好可能會多發一個月過節費。
京東:正常13薪,也就是1個月工資作為年終獎。的年會劉強東現場抽取百萬現金作為年終獎補充。
新浪:1-2個月年終獎,據傳有人可以拿到3-4個月的年終獎,就我今天三月份聯系2000名新浪工程師的記錄來看,這樣的年終獎不是給碼農們準備的~
人人:季度獎,SABC打分,每個季度上限1.5個月薪水,下限…當然就是沒有了~這樣看一年最多18個月,最少12個月。
優酷土豆:12個月基本薪水,年中年底各有一次獎金,加一起2-3個月。另外還有一個項目獎金,如果項目評級到S,獎金相當于1.5個月月薪,前提是你加班時間得符合要求。
2017年華為騰訊各大土豪公司年終獎曝光2017年你能拿多少年終獎
國有及商業銀行年終獎十分豐厚
工資涵蓋月獎和季度獎普通柜員:年終獎在2~3萬
工資未涵蓋月獎和季度獎的普通柜員:年終獎在6~7萬
負責營銷的客戶經理:年終獎在3~10多萬(根據銷售指標完成情況發放)
IT通訊行業年終獎依然堅挺
華為:平均2~4個月年終獎,通訊行業年終獎最高的
中興:根據崗位不同,技術崗有10萬以上,非技術崗大概在2~3萬
小米:2~3個月年終獎,每人一臺小米4
汽車
奔馳:工作3到4年并有獨立項目策劃經驗的市場部助理經理,稅前工資可達2萬元/月,年終獎為1至3個月薪資,但市場部和銷售部薪資隨具體車型的銷售量而定。
豐田:年終獎為4至6個月薪資,另外年中獎為兩個月薪資。
大眾:以合資公司上海大眾為例,至少有6個月享受雙薪,年終獎為2到3個月薪資。另外員工還有獎金部分,數額由前一年公司的盈利情況決定。
2017年終獎通常什么時候發
一、年終獎多在每年十二月底至一月初之間發放。
二、小編從人社部門了解到,考慮到傳統習慣,大多數企業年底都會給員工發年終獎。常理來說也應該年前發放,不然怎么叫年終獎啊。原因很簡單,年關將近,雙薪、年終獎、分紅,是很多人盼望過年的理由之一。能拿到年終獎當然皆大歡喜。所以大部分發年終獎的企業,都會在這時候發。
首先,說到年終獎,作為員工,我們都或多或少地會興奮,畢竟對于我們來說是一筆不小的收入。但是關于年終獎,我們國家并沒有什么法律法規來說明企業一定要發放。企業至所以發放年終獎,那是對我們員工辛苦一年工作的肯定,同時對我們有一種激勵作用。但是這邊給大家說明一下國家對年終獎并無特別規定。年終獎一般是企業根據公司利潤、員工個人績效等的一種激勵措施。雙方有約定的,從約定;如無特別約定的,公司可以不發放。但是大部分公司都會給員工發放年終獎以資鼓勵。
三、年關將近,雙薪、年終獎、花紅,是很多人盼望過年的理由之一。能拿到年終獎當然皆大歡喜,可有些員工卻因為發放年終獎時已經離職或跳槽而不能拿到年終獎,有些公司為了留住員工而推遲發放年終獎。那么這些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員工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呢?法律專家指出,雖然無法找到關于“年終獎推遲發放不合法”的直接法律規定,但只要公司違背承諾、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等文件,推遲發放年終獎肯定不合法。此外,“不在冊”或者離職的員工只要在這一年度中為單位付出了勞動,用人單位就應根據其工作時間折算發放年終獎。
四、那么假如打算離職了,今年的年終獎還能不能拿的到呢?法律并沒有對企業發放年終獎做出強制規定。年終獎發多少一般不在勞動合同中體現,根據約定俗成來發放。假如有些企業真的是在口頭上、合同上具體列明年終獎發放的時間和數額,最后又沒有實現,這些企業最多就是違約,但不違法。但如果拖發應年底發放的績效工資就是違法的。
五、就如何發放年終獎,專家指出,一方面,對于在過去一年里作過貢獻的員工,不論是否離崗或將要“跳槽”,用人單位都不能回避、拖延、克扣發放;另一方面,對于在崗期間沒有做出貢獻的勞動者,年終獎也不是人人都有份、搞平均主義的“大鍋飯”。
2017離職年年終獎還有沒有
根據《勞動法》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或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六部分組成。其中,獎金一項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而對于生產獎的范圍,主要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
由此推知,年終獎其實是工資的一部分,屬于勞動報酬的范圍,因此可參照《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否則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以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論處。所在的公司如果以跳槽為由克扣年終獎,那是不合法的。
在法律條文中員工都只是通知即可辭職,根本就不需要公司同意,所以公司“任何個人提出的辭職申請一概不準”的規定根本是與法律相違背的。退一萬步說,這個規定也是不成文的規定,它不像企業規章制度等是通過企業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制訂,并經過公示的成文,對員工具有約束力。不成文的規定,員工很難遵守,一旦出了問題,企業也很難舉證去要求員工這樣做。因此,不成文的規定不足為據。
關于違約,其做法也不合理。通常來說,員工單方面辭職確實屬于違約,但是勞動法沒有給予企業普遍的違約請求賠償權。在不少省市,連違約金的設置都有很大的限制。除了違約金外,企業只有在一種情況下可以向員工請求賠償,即員工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而是立即離職,造成公司可以證明的損失,此時公司可以向員工要求賠償公司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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