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是怎么計算
我國法律中明確規定了,法定節假日是休息的時間,但沒有禁止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情況,那加班費是怎么計算的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計算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計算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條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的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別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自身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a、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b、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c、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目前,國家規定的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為20.92天和167.4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應按此進行折算。
以某職工月崗位應得的工資750元計算,日工資標準約為35.85元,小時工資約為4.48元。元旦加班一天(8小時),該職工加班費計算公式為:4.48元300%8小時=107.52元;1月2日和3日加班二天(每天加班8小時),該職工加班費計算公式為:4.48200%16小時=143.36元。如果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未能按照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勞動者可向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投訴。
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規定
(1)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3倍工資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這條中有“不低于”三個字。其意思,如企業在這個300%的基礎上,在規章制度中規定或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支付員工400%或500%的工資.法律并不禁止。即企業如愿意五一支付員工5倍或6倍工資,法律都是允許的。但關鍵是不能低于員工日工資的300%. 因此,五一加班工資=四倍工資是表達不恰當的。正確表述應為五一加班工資≥3倍工資。五一加班期間的全部工資=法定節假日日常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4倍工資。
(2)法定節假日綜合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大家或一些企業,在日常操作中,存在誤解,把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等同于員工在法定節假日的全部工資,即一般按300%支付員工在法定節假日的全部工資。實際上,很多員工也是這么認為。這是不對的,從法理上講,是錯誤的。法定節假日綜合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綜合工資=法定節假日日常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我看了一些網友對五一加班是三倍還是四倍的討論,關鍵是大家對法定節假日日常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這二個概念沒有搞清楚,當然政府部門也沒解釋清楚。
綜上所述,五一節員工工資=法定節假日日常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如存在加班)。即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加班,除了應得的當日工資外,用人單位還須“額外”支付不低于三倍加班費。也就是說,應支付不低于四倍的工資,而不是等于四倍工資。
國家法定節假日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的法定節假日)第四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270號)規定,我國節假日包括三類,其中有兩類為法定節假日。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1949年12月23日政務院發布 根據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07年12月14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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