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創業政策大全五篇
2020畢業季就要來臨,820萬高校畢業生不是一個小數目,可是就業崗位能有這么多?就算有,也有很多是大學生不想要做的,所以越來越多的大學生選擇自己出去創業,這是個好事,同時國家還在這方面支持大學生們,給于了各種優惠政策,但是各地的創業政策都有所差異,所以在不同的地區創業,所能享受到的優惠也是有所不同的,所以小編就在這里整理了各地大學生創業的優惠政策,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大學生創業政策1
今年以來,該局共促成大學生企業28家,其中高新科技型企業17家,為地方經濟發展注入新活力。
一是聯通大學生創業稅收宣傳“直通車”。強化與人社局、高校就業指導部門溝通聯系,了解大學生創業群體的切實需求和實際困難,有針對性地開展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政策宣傳。同時,通過微博、微信、QQ群等網絡平臺,實現相關政策信息定向推送,并就如何建立規范的財務制度、申請貸款資金、稅收減免等問題在線答疑解惑,幫助大學生走好創業第一步。
二是推進大學生創業 “一條龍”涉稅服務。針對大學生創業初期規模小、資金少等特點,從涉稅咨詢、稅務登記、發票領購、減免審批等環節出發,為其提供“一條龍”的專業涉稅服務,尤其注重引導其享受最新出臺的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同時,簡化相關涉稅事項辦理程序,推行業務當天辦結,最大限度減少大學生辦稅成本和時間。
三是當好大學生創業發展“參謀員”。聯合國稅、工商、科技、社保等多部門,積極推進省級大學生科技創業園、創意產業園、軟件園建設發展,以點帶面,落實好稅收優惠政策。針對大學生創業企業特點,適當調整傳統稅收優惠申請表單,確保優惠政策落實到位。同時,利用稅收部門對經濟發展形勢的較強把握,為創業大學生提供高質量的市場資訊,引導其向科技創新型、知識密集型方向發展。
大學生創業政策2
1.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等文件規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優惠政策主要包括:
① 稅收優惠:持人社部門核發《就業創業證》(注明“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支持政策。
② 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支持: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為10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率,結合風險分擔情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
③ 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④ 享受培訓補貼:對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⑤ 免費創業服務: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可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各地在充分發揮各類創業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并給予相關政策扶持。對基地內大學生創業企業要提供培訓和指導服務,落實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創業成功率,延長企業存活期。
⑥ 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允許高校畢業生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
大學生創業政策3
為支持高校畢業生創業,市政府、省工商局及市工商局均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扶持政策,主要有:
(1)高校畢業生(含五年內往屆畢業生)申辦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在50萬元以下的(涉及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前置許可項目除外),允許零首付。鼓勵高校畢業生以實物、知識產權等作價出資創辦企業,知識產權可占注冊資本總額的100%;
(2)允許高校畢業生將符合條件的自有住房、租賃房、臨時商業用房作為登記注冊的住所,可實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
(3)高校畢業生申請經營項目需經前置許可審批的,除涉及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前置許可審批項目外,可實行“先照后證”;
(4)在全市各級注冊登記大廳為大學生創業開辟綠色通道;堅持實行“優先咨詢、優先受理、優先登記”的“三優先”服務;堅持對符合政策條件大中專畢業生實行“零收費”、“零成本”創業;堅持實行創業“試營業”和“首違不罰”制度;繼續開通“創業咨詢熱線電話”等。
大學生創業政策4
一次性創業(幫扶)補貼
獎補金額:8000或1萬
申報時間:常年
獎補8000元申報條件:
1、在鄭州市創業的畢業五年內的大中專畢業生(含技校畢業生)或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辦理《營業執照》、持續經營三個月以上且目前仍在經營的;
2、在鄭州是創業的鄭州戶籍的就業困難人員,辦理《營業執照》、持續經營三個月以上且目前仍在經營的。
獎補1萬元申報條件:
在鄭州落戶且在鄭州轄區內創業的青年人才(2017年1月1日后畢業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海外留學歸國人員)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博士不設年齡限制,其他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
畢業三年內創業且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的,并繳納社會保險3個月以上,可申請10000元一次性創業(幫扶)補貼。
鄭州創業示范店(企業)和優秀創業項目
獎補金額:1萬
申報時間:12月
申報鄭州創業示范店(企業):
1.投資金額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下;
2.經營一年以上,用工人數不少于3人(含3人);
3.創業者和經營單位模范遵守國家和省、市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經營管理水平較高,經濟效益良好;無不良信譽等。
4.建筑業、娛樂業、廣告業、典當和桑拿等店面(企業)不可參評。
申報優秀創業項目:
1.投資小、見效快、風險小、適合全民創業的項目。
2.具有合法身份的項目:
(1)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
(2)食品、餐飲類項目的食品衛生生產許可證及食品檢驗報告;電子、商貿類項目的產品質量檢驗報告;保健、醫藥類的項目需提交政府部門的相關批文;(專利技術類項目需提交國家頒發的專利證書;項目代理商需提交授權單位的代理授權書)。
3.穩定經營1年以上。
4.年度內吸納和扶持創業5家以上。
5.投資50萬元以下的小型創業項目。
鄭州市大學生創新創業資助
獎補金額:5萬—15萬
申報時間:4月
申報鄭州市大學生創新創業資助:
支持對象為普通高校在校生及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碩士生、博士生、留學歸國來鄭人員, 年齡不超過35周歲,在鄭州市創辦科技企業,本人擔任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1.創業項目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
2.企業實際運營時間在1年以上(含1年),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經營狀況良好,并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
3.具有完整的項目實施方案,具備實施項目所需的人才隊伍和工作基礎;
4.項目具有一定的創新性,市場前景較好;
5.知識產權明晰,無權屬糾紛。
已經獲得過創新創業項目支持的大學生,不得再次申報本計劃。對獲得市級以上創新創業大賽獲獎大學生的創業項目,予以優先資助。
河南省大眾創業扶持項目
獎補金額2萬—15萬
申報時間:10月
申報河南省大眾創業扶持項目:
1、項目及工商注冊地在我省行政區域內。
2、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注冊成立并正常運營一年以上、五年以內的首次創辦的小型和微型企業。
3、項目在吸納就業、科技含量、潛在經濟社會效益、發展前景、創新性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具有明顯優勢。
4、符合我省產業政策方向,互聯網+、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等行業創業項目優先。
5、創業團隊優秀,項目法人為自主創業人員,包括:大中專學生(含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以及在校生,畢業5年內的留學回國人員)、退役軍人、返鄉下鄉創業人員、離崗創業人員及失業人員等。
6、至少吸納3人(含3人)以上就業。
7、同等條件下,創業地在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或吸納貧困家庭勞動力就業的項目優先。
8、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較為健全的財務規章制度。
9、法定代表人無不良信用記錄。
10、有較好的創業發展計劃和市場前景。
11、公司注冊手續完善,有獨立的對公賬號。
12、已經享受過大眾創業扶持項目、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項目和返鄉下鄉助力脫貧攻堅優秀項目等省人社廳創業扶持政策的項目不能再次申報。
13、申報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項目除符合(一)至(十二)項條件外,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1)吸納就業人數不少于5人(含5人)。
(2)企業年營業收入基本達到小型企業標準。
(3)依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按時足額支付員工工資等勞動報酬。
入孵企業30%房租補貼
獎補金額:30%補貼(最高10萬元)
申報時間:10月
申報入孵企業30%房租補貼:
入駐在創新創業載體,成立三年內的初創企業用于支付鄭州市創新創業載體內生產經營場地產生的租金,按照一定比例進行補助。
50%創業孵化補貼
獎補金額:50%(最高2萬元)
申報時間:1月、7月
申報50%創業孵化補貼:
1.范圍對象:青年人才開辦的創業實體入孵經營,2017年1月1日后畢業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海外留學歸國人員)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技師),35周歲以下(博士不設年齡限制),可享受創業孵化補貼。
2.補貼標準:孵化期為3年,對創辦的實體在創業孵化基地內發生的物管、衛生、房租、水電等費用,給予不超過當月實際費用50%的補貼,年補貼最高限額20000元。
大學生創業政策5
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等文件規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優惠政策主要包括:
(1)稅收優惠:簡化大學生創業流程,取消《大學生自主創業證》。持人社部門核發《就業創業證》(注明“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支持政策。
(2)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支持: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為10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率,結合風險分擔情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
(3)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4)享受培訓補貼:對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5)免費創業服務: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可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各地在充分發揮各類創業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礎上,因地制宜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并給予相關政策扶持。對基地內大學生創業企業要提供培訓和指導服務,落實扶持政策,努力提高創業成功率,延長企業存活期。
(6)取消高校畢業生落戶限制,允許高校畢業生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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