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大學生創業政策
現在的畢業生就業越來越有壓力,于是不少的地方政府都出臺了相關的創業政策來鼓勵創業,那么甘肅的大學生創業有什么政策呢?今天學習啦小編整理了甘肅大學生創業政策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
甘肅大學生創業政策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半年內參與就業
據了解,甘肅今年高校畢業生達12萬人,加上歷年沉淀,需就業人數約18萬人,就業形勢嚴峻。根據國家要求,省人社廳日前下發了《關于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的通知》,甘肅將從今年起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按照計劃,全省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將全部納入公共就業人才服務范圍。對有就業意愿的,及時提供用人信息;對有創業意愿的,組織其參加創業培訓,提供創業服務,落實創業扶持政策;對暫時不能實現就業的,組織參加就業見習和職業培訓;對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援助。綜合運用各項政策措施和服務手段,力爭使每一名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半年內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
對實名登記離校未就業高校生進行幫扶
《通知》要求,甘肅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臺,要建立專門服務窗口,面向所有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包括戶籍不在本地的)開放,對前來求職或尋求服務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進行逐人登記,建立信息數據庫,并為其辦理求職登記或失業登記手續,發放就業失業登記證。同時,基層平臺要主動與畢業生本人或家庭聯系,對實名登記的每一名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至少1次電話訪問或家庭訪問。就業困難的畢業生也將得到有針對性的就業援助。零就業家庭、經濟困難家庭、殘疾等就業困難的未就業畢業生為重點幫扶對象,實施“一對一”的職業指導和個性化就業服務;對于身體殘疾的高校畢業生,配合殘聯向用人單位重點推薦;并采取重點推薦、公益性崗位安置等措施,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等就業援助政策。
甘肅自主創業扶持政策打破戶籍限制
對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政策咨詢、項目開發等“一條龍”創業服務,落實好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落戶等各項創業扶持政策。對實名登記的非本地戶籍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各地都要給予與本地戶籍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同等的政策扶持,并大力支持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從事網絡創業。同時,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對實名登記的所有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有針對性的職業指導,開展職業素質測評、應聘模擬訓練等活動,并按規定落實相關補貼政策;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培訓項目,及時向社會發布本地區政府補貼培訓職業(工種)目錄。在全省開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技能就業專項活動”,動員技工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開展有針對性的技能培訓。
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廣泛收集和及時發布崗位信息,對有求職意愿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信息。除有針對性地開展專場招聘和網絡招聘等活動外,還將通過短信、微博等方式,為登記求職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定向發布就業信息。此外,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為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檔案托管、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等一系列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對到小微企業就業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免費的人事勞動保障代理服務。
甘肅省創業扶持政策
一、總體目標
以黨的十七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加快實現富民興隴和與全國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以創業帶就業、以創業促發展,通過完善稅費政策扶持機制和健全服務體系等手段,培育創業主體、拓展創業空間,激發創業活力,努力推動全民創業,擴大就業規模,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加快建設幸福美好新甘肅的步伐。
二、計劃及工作任務
(一)研究制定《開展全民創業活動稅費支持專項工作方案》,明確稅費支持全民創業活動的目標、任務、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
(二)進一步加大創業稅費支持政策的落實力度,認真落實好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84號)、《甘肅省地方稅務局甘肅省國家稅務局關于貫徹落實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甘地稅發[2011]36號)以及國家和省上出臺的相關稅費政策。
(三)加強調查研究,及時跟蹤反饋稅費政策的落實情況,發現和解決政策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努力探索最大限度發揮政策支持效應的方法和途徑,切實用足用好各項政策。
(四)建立“綠色通道”。在創業主體辦理審批、備案手續時,提供優質服務,簡化辦事程序。要推行一站式服務、限時辦結制,提高工作效率,切實解決創業主體在創業過程中所遇到的各種實際困難,形成支持創業、服務創業的良好氛圍。
(五)放寬市場準入。按照“非禁即入”和“先發展、后規范、先建立、后完善”的原則,簡化和放寬市場手續,除法律法規禁止的行業和領域外,一律向創業主體開放,不得設置附加條件。
(六)加大支持政策宣傳力度。進一步加大稅費政策的宣傳力度,著力宣傳支持全民創業的各項稅費政策,以便于廣大納稅人了解政策,掌握政策,送政策上門,引導創業主體切實用好稅費政策,保證各項稅費優惠政策真正落到實處,全力支持我省全民創業行動。努力營造支持全民創業的良好社會氛圍,確保各項政策貫徹落實到位。
三、政策支持措施
(一)培育全民創業主體
1、扶持下崗人員自主創業。對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的下崗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從業人員興辦的經濟實體,除享受原定的優惠政策外,給予免交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優惠,享受最低社會保障人員初始創業,收入超過低保標準后,城市低保家庭可繼續享受6個月低保待遇,農村低保家庭可繼續享受1年低保待遇。
2、倡導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對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從事初始型創業活動的大中專畢業生,3 年內免收屬于管理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3、支持復轉退役軍人自主創業。對自主創業的軍隊復員干部、轉業士官、退役士兵辦公司或從事個體經營的享受相關稅費優惠政策。
4、鼓勵農民和返鄉農民工創業。對進城創業農民保留原有土地承包經營與轉讓權、村級集體資產收益分配權等相關權益,允許繼續參加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在工商、稅收、購房等方面享受與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在農村土地承包期限內和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鼓勵農民以多種方式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凡申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無需驗資,免收各種登記費用,免予年檢。農民在集貿市場銷售自產農副產品的,免于登記注冊。對返鄉創業的農民工在登記注冊、經營場地、員工招聘等方面積極提供服務,并給予為期3年的扶持,扶持期內參照就業再就業政策規定實行稅費優惠。
5、鼓勵事業單位人員創業。事業單位人員離崗創業,經本單位同意,允許一段時間內保留原職務級別、人事關系和其他待遇,具體內容可由其本人與原單位以合同形式約定,但離崗時間最長不超過2年。離崗期滿或者離崗期間,本人不回原單位的,按國家和省上有關政策規定辦理辭職及相關手續。辭職前工作年限,視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所需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補助資金部分按原經費來源渠道解決。
(二)降低全民創業準入門檻
1、放寬投資主體準入條件。凡依法符合出資條件的自然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公司法人、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團法人、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均允許投資設立企業。
2、放寬注冊條件。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的需前置審批的事項外,其余事項不再作為企業登記注冊的前置條件。對分公司已取得行政許可的,總公司可以免予辦理許可,僅需在執照上標明“限分公司經營”。對從事國家、省、市鼓勵類經營項目的生產經營企業,需要一定期限籌建的,指導企業先行申辦經營范圍與其正式生產經營項目相關的營業執照(不需要前置審批的經營項目)。允許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實行“一人多照”。
3、放寬經營領域。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則,對各類資本平等對待,鼓勵各類資本投資壟斷行業、市政公用事業和基礎設施領域、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等領域。
4、放寬企業冠名條件。允許非公有制企業直接冠以“甘肅”或者“甘肅省”名,不受注冊資本數額限制,允許在名稱中直接使用“國際貿易”、“對外貿易”等行業術語。
5、放寬經營場所登記條件。申請設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申請人只需提交能夠證明對其住所或經營場所享有使用權的有效證明材料或租約,可不要求提供權屬證明文件。
(三)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1、支持企業創業稅收優惠政策
(1)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企業,經企業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可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經認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3)企業(包括“公司+農戶模式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甘肅大學生創業可折算學分
甘肅省近日下發《甘肅省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試行)》。方案提出,甘肅高校將實施彈性學制,在校大學生創業可在原有學制基礎上延長2至5年修業年限。
甘肅將建立健全創新創業學分管理和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探索將學生開展創新實驗、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和自主創業等情況折算為學分,將學生參與課題研究、項目實驗等活動與課堂學習學分進行互換。實施彈性學制,放寬學生修業年限,允許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
甘肅將實施大學生創新創業示范基地建設計劃,為大學生無償提供創新創業場地、條件保障和服務指導。從2016年開始,每年評選10個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示范基地”。
甘肅大學生創業政策解讀
問:大學生創業可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答:為鼓勵和支持大學生創業,去年,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等十部門研究決定,2014—2017年在全省實施新一輪“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
《甘肅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實施方案》規定,對大學畢業生創業實行稅費減免,即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的,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
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從事個體經營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價格調節基金和個人所得稅。
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并符合規定條件的,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征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符合創業條件的大學生在城鎮臨時開辟的創業街(路)、創業市場和鄉鎮創辦的農村集貿市場擺攤設點,要給予經營場所租金補貼。
問:大學生創業可申請哪些金融扶持?
答:《甘肅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實施方案》規定,高校畢業生畢業3年內,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且進行了失業登記的大學生可以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高校畢業生申請貸款最高額度10萬元,期限2年,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不超過3個百分點,貼息由財政部門全額承擔。
初始創業的就業困難大學生,申報靈活就業并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零就業家庭、優撫對象家庭、農村貧困戶、城鄉低保家庭的大學生以及殘疾的大學生初始創業的,當地政府可給予不超過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助。
開展大學生就業失業實名登記,允許自主創業大學生異地登記、在登記地享受就業服務和有關稅收優惠、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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