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維權知識問答題及答案(2)
35、對未成年子女,父母雙方的監護權是否一樣?
答:是一樣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9條,父母雙方對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監護權。
36、父親死亡后,是由母親、還是由祖父母擔任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答:由母親擔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9條,父親死亡、喪失行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擔任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的,母親的監護權任何人不得干涉。
37、女方因實施絕育手術或者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離婚時應如何處理子女的撫養問題?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50條,離婚時,女方因實施絕育手術或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處理子女撫養問題,應在有利子女權益的條件下,照顧女方的合理要求。
38、經濟困難的婦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能否得到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
答:能得到。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52條及第54條之規定,對有經濟困難需要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的婦女,當地法律援助機構或者人民法院應當給予幫助,依法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婦女組織對于受害婦女進行訴訟需要幫助的,應當給予支持。因此,對于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婦女,法律援助機構或者人民法院有給予幫助、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責任,婦女組織有對受害婦女進行訴訟給予支持的責任。
39、婦女組織在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時,有哪些權力和義務?
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53條之規定,當婦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向婦女組織投訴時,婦女組織有權要求并協助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處。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依法查處,并予以答復。
此外,第54條又規定,婦女聯合會或者相關婦女組織對侵害特定婦女群體利益的行為,可以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揭露、批評,并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40、違反婦女權益保障法有關規定,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或者因結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戶侵害男方和子女享有與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平等權益的,應該如何處理?
答:婦女權益保障法第33條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各項權益。因結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戶的,男方和子女享有與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平等的權益。又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55條的規定,違反本法規定,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或者因結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戶,侵害男方和子女享有與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平等權益的,由鄉鎮人民政府依法調解;受害人也可以依法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41、違反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規定,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的,可能承擔哪種責任?
答:婦女權益保障法第56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其他法律、法規已規定行政處罰的,從其規定;造成財產損失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可見,侵害婦女權益的,可能承擔行政、民事或刑事這三種法律責任。
42、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對侵害婦女權益的行為未及時制止或者未給予受害婦女必要幫助,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如何處理?
答: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57條規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對侵害婦女權益的行為未及時制止或者未給予受害婦女必要的幫助,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43、違反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侵害婦女文化教育權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人身和財產權益以及婚姻家庭權益的,應當如何處理?
答: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57條規定,違反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侵害婦女文化教育權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人身和財產權益以及婚姻家庭權益的,由所在單位、主管部門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44、違反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對婦女實施性騷擾的,應當如何處理?
答:婦女權益保障法第40條規定: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婦女權益保障法第58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對婦女實施性騷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受害人可以提請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受害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5、一旦發生家庭暴力,受害者應該怎么辦?
答:在通常情況下,發生家庭暴力、受害者首先要求助于周圍的各方面的力量,如親朋好友,“110”報警中心,街道辦事處,各級婦聯組織等,爭取在事態還沒有惡化的情況下,協調解決好矛盾,也可以找各種咨詢中心、心理中心進行咨詢;如果暴力情況惡劣,要注意收集證據,如:醫院的診斷證明,相關鑒定中心的傷情鑒定結論,收集物證(如傷害工具等)、爭取人證(向熟人展示傷處等)等;如果暴力情況仍然發生,那么就要考慮以故意傷害罪或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或離婚訴訟,以防發生更加惡劣的嚴重后果。
46、修改后的《婦女權益保障法》有哪些特點?
答: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寫入法律;明確執法主體,強化政府責任;將制定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和地方婦女發展規劃作為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一項法定義務;進一步明確婦聯的職責;提高全國人大和地方人大女性代表的比例;禁止招生中性別歧視;防止就業中的性別歧視;保護農村婦女土地承包權;禁止性騷擾;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強化了違反婦女權益保障法必須承擔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增設了法律援助和司法援助方面的規定等。
47、離婚后,如果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不必登記即自動恢復,對嗎?
答:不對。
48、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該房屋不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對嗎?
答:不對。
49、小李每月工資2000元,妻子下崗在家無收入。小李對妻子說,錢是他賺的,家里的財產妻子只能用,但沒有份。小李說的對嗎?
答:不對。
50、《婦女權益保障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1)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 (2)促進男女平等。 (3)充分發揮婦女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
51、婦聯在維護婦女權益方面承擔什么職責?
婦女聯合會是代表婦女利益的群眾性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系全國婦女群眾的紐帶和橋梁。保護婦女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是各級婦聯的根本宗旨。
52、婚姻、家庭共有財產關系有哪些情形?
根據《婚姻法》第17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妻一方的財產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的財產(指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婦女權益保障法》第31條規定:“在婚姻、家庭共有財產關系中,不得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權益。”
53、單位在婦女工作和勞動時承擔什么職責?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6條第2款規定:“任何單位均應根據婦女的特點,依法保護婦女在工作和勞動時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作的勞動
54、婦女權益保障法確認和保障的婦女享有的六大權益是( )。
政治權利、文化教育權益、勞動和社會保障權益、財產權益、人身權利以及婚姻家庭權益
55、對違法收養子女、婚外生育、非婚生育的人員如何處罰?
按違法生育子女的情況同等征收社會撫養費(即按超生處罰)
56、對為違法懷孕人員提供場所或者為他人藏匿生育嬰兒的當事人如何處罰?
按照廣西《人口與計生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為違法懷孕人員提供場所或者為他人藏匿生育嬰兒的,由縣級計生部門處以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是國家工作人員的,按干部管理權限給予行政處分,其他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組織給予紀律處分。
57、孕產期具體指哪一段時間?
從懷孕開始到產后42天。
58、計劃生育優質服務的重點、核心內容是什么?
重點是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核心內容是避孕方法的知情選擇。
59、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三為主”的方針指的是什么?
答: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應當以宣傳教育為主、避孕為主、經常性工作為主。
60、實行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三結合”的內容是什么?
答: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應當與發展經濟、幫助群眾勤勞致富、建設文明幸福家庭三方面相結合。
61、《條例》對晚婚晚育是如何規定的?
答: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男女雙方按照法定結婚年齡推遲三年以上結婚為晚婚。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為晚育。
62、哪些場所禁止在中小學附近開辦?請列舉兩種。
答:(1)營業性歌舞廳(2)營業性電子游戲廳(3)營業性網吧
63、對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組織 職工晚婚的有哪些獎勵?
答: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組織 職工晚育的,婚假增加七日(共10天)。
64、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期限是什么?
答:自領證之日起至獨生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
65、我國的婚姻制度是怎樣的?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66、《婚姻法》規定的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規范的內容是什么?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67、《婚姻法》對計劃生育有何規定?
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
68、《婚姻法》對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如何規定的?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69、《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年齡是多少歲?
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
70、什么是重婚?
指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違法行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他人登記結婚的違法行為。
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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