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法基礎知識
統計法是調整統計部門管理統計工作、進行統計活動中與其他相關方面發生的社會關系的行為規范的總稱。以下是由學習啦小編整理關于統計法基礎知識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統計法基礎知識
1、什么是統計法?
統計法是調整統計部門管理統計工作、進行統計活動中與其他相關方面發生的社會關系的行為規范的總稱。它是由國家制定的關于統計活動的行為準則。
統計法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統計法僅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共7章50條。廣義的統計法則包括了所有規范統計活動的統計法律、法規和規章及規范性文件。
2、《統計法》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統計法》適用于政府統計活動,即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的統計活動。
3、《統計法》規定的統計基本任務是什么?
統計的基本任務是對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和統計咨詢意見,實行統計監督。
4、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獨立行使哪些法定職權?
《統計法》第六條規定,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依照本法規定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報告、統計監督的職權,不受侵犯。同時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以及各單位的負責人,不得自行修改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依法搜集、整理的統計資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統計機構、統計人員及其他機構、人員偽造、篡改統計資料,不得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拒絕、抵制統計違法行為的統計人員打擊報復。
5、統計調查對象的基本義務是什么?
《統計法》第七條規定,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不得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不得遲報、拒報統計資料。
6、《統計法》對統計保密事項是如何規定的?
《統計法》第九條規定,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對在統計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第二十五條規定,統計調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統計調查對象身份的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統計以外的目的。
7、《統計法》對統計人員的專業素質有哪些要求?
《統計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統計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從事的統計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為提高統計人員的專業素質,國家實行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評聘制度,保障統計隊伍的穩定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統計人員的專業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
8、統計調查對象拒絕配合統計調查和統計檢查的違法行為包括哪些?
根據《統計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拒絕配合統計調查和統計檢查的違法行為包括:
(1)拒絕提供統計資料,或者經催報后仍未按時提供統計資料。即明確表示不提供統計資料;或者雖沒有明確表示不提供統計資料,但未按時提供,且經催報后仍不提供;
(2)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即所提供的統計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沒有全面反映實際情況;
(3)拒絕答復或者不如實答復統計檢查查詢書,即明確表示不答復統計檢查查詢書或者雖然答復了但答復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
(4)拒絕、阻礙統計調查、統計檢查,即明確表示不接受統計調查、統計檢查,或者使用暴力、威脅等方式阻撓、抗拒統計調查、統計檢查;
(5)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或者拒絕提供原始記錄和憑證、統計臺賬、統計調查表及其他相關證明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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