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債務如何申請破產
要想申請個人破產,首先要向法院申請個人破產,然后遞交相關材料。并且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債務違約時間在一年以上,同時又進入執行程序,或經人民法院采取強制措施后,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或根本沒有財產清償全部債務。
個人債務如何申請破產
第一是不能清償。不能清償的要件為:
(1)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
(2)債務人不能清償的是已到償還期限,提出清償要求的、無爭議或者已有確定名義的債務。
(3)債務不限于以貨幣支付為標的,但必須是能夠以貨幣評價的債務,否則因其債務形式在破產程序中無法得到償還,宣告債務人破產沒有實際意義。
(4)不能清償是債務人在相當長的時間內或者可預見的相當時期內持續不能清償,而不是一時的資金周轉困難等問題暫時停止支付。
(5)不能清償指債務人的客觀財產狀況,不依其主觀認識或表示確定,應由法院根據法律和事實裁定。
第二是資不抵債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當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通常都已資不抵債,但在債務人帳面資產尚超過負債時,也可能因經營管理不善,資金結構不合理,發生對到期債務缺乏現實支付能力而無法支付的情況,這種情況也屬于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一種。
目前沒有個人破產規定,遇到自然人債務人全部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均通過民事訴訟程序解決該類糾紛,但如果是企業申請破產,企業破產由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債務人破產以清償債務的訴訟請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條為規范企業破產程序,公平清理債權債務,保護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制定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企業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七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個人債務無力償還怎么辦
個人債務無力償還可以選擇:
1.可以選擇分期償還。
2.債務應當清償。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3.當發覺借過的小額貸款還不上時,一定要多和借款機構溝通,申請延期或是減免一定量的利息。切忌任由逾期,放置不理。
債務轉移的方式
1.債務人與第三人達成債務轉讓協議,并經過債權人的同意;
2.第三人與債權人達成債務轉讓協議,經債務人同意;
3.債務人、第三人及債權人三方共同或分別達成債務轉讓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