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春節假期延至9天取消調休你期待嗎
建議春節假期延至9天取消調休你期待嗎?調休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調休和補休是如何規定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議春節假期延至9天取消調休你期待嗎,如果喜歡請收藏分享!
建議春節假期延至9天取消調休你期待嗎?
趙皖平:延長春節假期至9天
趙皖平提出以下建議:
一、提升傳統節日認知。年是中華文化的濃縮,更是中國人抹不去的心結。隨著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娛樂生活豐富,物質和娛樂逐漸成為春節附屬物,回老家探望父母親人成為中國人最核心的情感需求,而且這件事情只有在春節才能實現,這是新時代背景下維系年味最重要的原因。春節看似七天的小長假,包含了雙休日和調休,滿打滿算其實休了三天。調休更是讓春節假期“變了味”,疲憊感攀升,還沒陪伴父母幾天就要復工復產,老百姓心里不痛快,干活也使不上勁,年味自然就變淡了。建議將3天春節法定假期增加至5天,加上一頭一尾兩個周末,取消調休制度,將春節假期延長至9天,以思維和形式的現代化,讓老百姓安定過年,過個團圓年。
二、豐富傳統慶典活動。“爆竹聲中一歲除”是中國人都耳熟能詳的詩句,從爆竹到煙火,體現著古代精湛的工藝發展和繁榮的文化傳統。松綁煙花爆竹燃放政策,不僅是對我國綿延上千年過年儀式中燃放煙花爆竹傳統的回歸和文化的傳承,更是對群眾過年期間期待平安健康的精神需求的回應。建議調整燃放煙花爆竹政策,設立集中燃放點,在規定時段、規定區域,合理、有序引導禁放區有需求的市民前往燃放,以充分回應市民群眾燃放需求,同時加強安全防護及保障,對可以燃放的煙花爆竹進行分類,危險性較大的,不建議個人進行燃放,以場景和管理的現代化,保證老百姓安全過年、喜慶過年。
三、持續輸出優質內容。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是文化自信的精神源泉,用優秀傳統文化培育文化自信,在道德、政治、教育等方面都對于當代中國具有重要價值。建議強化技術賦能,豐富節目形式,深挖文化潛力,延伸文化內涵,讓經典“活”起來、“火”起來。同時,變革傳播形式,充分利用新媒體平臺,發揮矩陣優勢,形成傳播合力,最終實現傳統文化在互聯網時代的創新表達和融合傳播,促成傳統文化與當代年輕人的有效鏈接,以內容和技術的現代化,讓老百姓歡樂過年,過個多彩年。
據官方資料顯示,趙皖平,男,漢族,1966年2月生,河北平山人,研究生學歷,管理學碩士,高級農藝師、高級農經師。現任安徽省農業科學院副院長,民建中央委員、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委員,省委會副主委,全國人大代表,中國農業國際合作促進會第五屆理事會副會長,最高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干部選拔特約監督員,安徽省審計廳特約審計員,省經濟系列高級職稱評委會委員。
調休是什么意思?
調休、 補休是什么?
調休:從文義解釋看,是調整休息時間的意思。從我國現行規定看,國務院有權調整全民的休息時間,企業有權調整企業內部的休息時間。
補休:顧名思義,是彌補休息時間的意思。是指該休息而未休時,事后用其他時間來彌補之前該休而未休的時間。
調休、補休是如何規定的?
1.國務院針對全民的調休
國家級的調休,其實主要用于節假日挪假,是指將某個特定的公休日調到其他時間(一般是往后調),這和“補休”性質是不一樣的。調休是國家利用公權力直接改變了公休日的日期,將一個不屬公休日的日期直接改為公休日。
如《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規定,春節: 2月11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 (星期六) 上班。
2.企業內部的調休
特殊工時制中的調休:《勞動部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第六條規定,對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職工,企業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章、第四章有關規定,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也就是說,對于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職工,企業可以采用調休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
3.補休的法條規定
199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將補休寫入法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所以,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補休是用來彌補勞動者在休息日正常工作而失去的休息時間。補休時間應等同于加班時間。
調休和請假的區別
請假和調休有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性質不同:請假是由于員工個人原因向單位申請,而調休是單位因工作加班或國家的法定節假日的調整而安排;
2、種類不同:請假可以是事假或病假等,調休可以是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調整,或是單位安排加班或其他原因給予的休息;
3、待遇不同:請假需按相關管理制度扣工資或獎金,調休一般不扣工資獎金。
調休假的規定具體如下:
1、法定節假日不可調休。員工在休息日確因工作需要,經部門長批準而進行的加班,可以享受因加班而產生的調休假;
2、員工享受調休假時,應充分考慮本部門的工作安排,并提前一周向上司遞交申請,安排好交接工作,經部門長同意并簽字后方可享受;
3、員工享受調休假時,應在調休申請單后附有總經理批準的加班申請單。在人事總務部辦理調休手續時,須出示本部門部門長批準的調休申請單,否則不予調休;
4、調休假期內,只有薪資,沒有福利。薪資標準為員工本人的日標準工資。日標準工資計算辦法為:日標準工資等于月基本工資/21(計算方法以下皆同);
5、調休假可以累計,沒有法律規定必須多少期限內休完(如離職時仍沒休完,可以主張加班費)。調休天數不得大于加班天數,原則上不得超過3天。超過3天按事假處理。中層以上管理人員調休時,應充分做好工作安排,責任到人,因工作安排不當出現的問題,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同時部門長附有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