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城取消集中供地怎么回事
22城取消集中供地怎么回事是真的嗎
22城取消集中供地怎么回事?近日,網傳自然資源部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住宅用地供應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其中對住宅用地出讓公告不再要求“全年不超過3次”。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的關于22城取消集中供地怎么回事,供大家參考,快來一起看看吧!
22城取消集中供地怎么回事
2021年2月,“兩集中”供地政策開始在22個試點城市施行,即集中發布出讓公告、集中組織出讓活動,且全年住宅用地供應不能超過3次。
除試點22城之外,2021年還有徐州、西安、南昌、東莞、金華、溫州等城市主動加入了“兩集中”供地的隊伍。
彼時政策的初衷是為了通過集中公開出讓提高土地市場信息透明度,保障充足土地供應,從而達到降低土地市場熱度、穩定地價的目的。不過,這也直接加大了房企拿地的資金壓力以及研判壓力。
22個試點城市的第一輪集中供地在2021年6月底全部結束,在當時房地產市場仍處行情火熱的情況下,各大房企的參拍熱情高漲,不少熱點地塊溢價率和成交價刷新記錄。
為抑制高溢價,同時平穩地價,從2022年第二輪集中供地開始,各大城市開始調整土拍規則,進一步抬高土拍門檻。但眾所周知,下半年后房地產市場進入調整期,一批民營房企主動退出了土地競拍,土地市場開始明顯降溫。
自2022年以來,集中供地的土拍政策進一步放松,除了降地價、提銷售限價等常規手段外,在降低參拍門檻中,對于競拍企業的資質要求也在不斷寬松。
然而,在銷售和融資端持續收緊的情況下,房企拿地的熱情始終難以被點燃,各大土拍市場基本穩定呈現出“央國企為主、地方城投積極參與”的格局。
李宇嘉表示,集中供地模式,是在疫情后開始推的。但是,當后續對房企定向去杠桿、要求自有資金拿地,全面打掉前融時,集中供地控制源頭上搶地、高地價的必要性,已經下降了很多。因為,沒有前融,開發商無法拿地,特別是民企,他們是造地王、高價地的主力選手。
事實上,隨著土地市場進入新階段,各地已經開始因城施策對“兩集中”供地模式進行適當調整,這成為今后土地市場的大趨勢。
為了減少集中拿地給房企帶來的資金壓力、增加房企參與拿地的積極性,徐州、西安、南昌等部分自發跟進“集中供地”的城市以及22城中的長沙,已選擇退出“集中供地”模式,逐步恢復常態化供地。
同時,22城中多地都在2022年將供地批次增加到四批、五批、甚至六批。
李宇嘉認為,未來,集中供地政策會適當調整紓困,而不是一刀切取消,這是大概率。調整的方向,除了要求庫存大的,已經賣了的,遲遲未竣工的,減少供地外,還要降低地價、降低開發商拿地的負擔等,根據市場形勢,調整出讓的頻次。
中指研究院企業研究總監劉水對界面新聞表示,整體來看,行業整體盈利下行,疊加市場仍在筑底,房企投資信心不足,拿地仍將較為謹慎。
集中供地制度要取消嗎
對此,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作為最重要的長效機制,抓資金、抓土地是調控樓市在供給端最重要的抓手,也是實現房地產向新模式過渡的關鍵。國家已提了“平穩過渡”,因此集中供地制度不可能取消,但可能適應新形勢,對出讓模式進行調整,也符合“平穩過渡”的要求。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2022年集中供地工作推進中,過于密集的供地導致房企拿地的準備工作遇到了很多困難,最終導致對于地塊的情況掌握不到位,對土地信息消化不好,也影響了投資拿地的策略。這次文件中明確了3個月的緩沖期,是對過去集中供地模式的修正,實際上是希望地塊信息為房企和市場所消化,本質上也是希望土地供應工作和市場需求做緊密的對接。
嚴躍進認為,上述文件不代表要取消集中供地,但代表集中供地要進一步優化。雖然今年1月份各地投資拿地依然比較疲軟,但隨著“銷售市場活躍-投資拿地活躍”的邏輯線更加清晰,后續各類企業依然會有積極拿地的動作。同時,各地供地信息也會更加明確,客觀上會減少土地方面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對于激活2023年土地投資市場具有積極的作用。
去年下半年,部分城市土地市場持續低溫,有個別城市取消了集中供地制度。去年9月23日,22城中長沙供地云平臺官方通知其土地推介方式將進行調整,今后不再按年度批次推介土地,更改為年度常態化更新。去年10月28日,江西住建廳發文稱,將持續完善房地產政策,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委支持,力爭將南昌從“集中供地”城市名單中調出。不過,去年10月31日,江西省住建廳官網已經找不到該文件原文。
李宇嘉認為,長沙只是個案,集中供地是長效機制,不能因市場低迷就退出。集中供地的本源,一方面是疏通供需雙方的信息,引導各方預期,避免搶地導致地價推動房價,導致資金大規模涌入樓市。另一方面是通過對土地合理定價,糾偏地方無序的土地財政行為,并通過強化信心披露和供地規則,倒逼熟地出讓,降低開發商拿地無序的成本;最后,通過集中供地,建立精細化的供地模式,在土地端實現供給側改革,適應需求、引導需求,讓供需匹配,既保障了地方政府的財政訴求,也穩定了房地產市場,而且確保了民生訴求。
《關于進一步規范住宅用地供應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主要內容
《通知》要求,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根據年度供地計劃,分批次公開未來一定時間段內擬出讓地塊的詳細清單。每次公開詳細清單對應的擬出讓時間段原則上不少于3個月,給市場主體充足的時間預期預判。
對于詳細清單內的地塊,在公開的擬出讓時間段內可以一次或多次發布出讓公告,有序組織出讓,并在公開的擬出讓時間段內全部推出。
《通知》的落款為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時間為2022年12月8日。
記者多方證實了這份通知的真實性。東部某省份自然資源管理部門相關負責人透露,已經接到上述通知,并針對相關的要求做了安排和部署。
這也意味著,實行了兩年的土地出讓“兩集中”制度,正在發生調整。按照《通知》規定,各地仍需集中發布土地出讓信息,但不再要求集中組織出讓活動。
《通知》指出,各地應于每年四季度啟動編制下一年度的供地計劃,最遲于計劃年度的3月底前向社會公開。在計劃編制中,各地要將住宅用地近三年年平均交易量以及對應的住宅建筑面積,作為測算下一年度供地計劃總量的參考。
而按照原有規定,各地在編制年度供地計劃時,應根據最近5年的交易量進行測算。
最新的《通知》還強調,凡商品住房去化周期長、土地流拍率高、市場需求明顯不足的城市,應當控制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規模。其中已供應未竣工住宅用地面積超過近三年平均完成交易量5倍的城市,應當從嚴壓縮計劃規模直至暫停供地。
此外,自然資源部還要求,大城市土地供應要向租賃住房建設傾斜,供地計劃中應單列租賃住房用地,但不再強調“占比不低于10%”。同時,各地要“增加優質地塊供應,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建設用地需求”。